不可一世的钟荫,被叶鸣霸气地训斥了一顿后,竟然不敢回嘴,心里不由暗呼痛快,同时也更加感觉到这个年轻书记确实不可小觑……
接下来,许继荣详细通报了此次事件的起源和经过。
叶鸣等他通报完毕后,用严肃的、凝重的语气说:“同志们,我不知道你们听完了事件经过后,心里作何感想。也许你们中有人会认为:这不过是于县长和谢本吾工作上的矛盾,没必要上纲上线,更没必要拿到常委会上来研究讨论。但是,我不这样认为!
“首先,谢本吾辱骂、殴打于县长,并不是出于公心,也不是为了工作上的不同意见,而是为了给他的堂弟承揽工程,纯粹是出于私人目的。为了达到私人目的而辱骂殴打上级,他的党性在哪里?他的原则在哪里?他的法纪观念在哪里?如果每个党员领导干部都像他那样,为了自己的私利就去威胁、辱骂甚至殴打上级,这还成个什么体统?
“其次,谢本吾的行为,违反了公务人员工作日中午不得饮酒的规定。按照此项规定,公务人员如果工作日中午饮酒,情节较轻的,将予以全市通报并进行诫勉谈话;情节严重或因饮酒影响正常履行公务职责、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国家公务员法》等规定将给予调离、责令辞职、免职等处理。谢本吾不仅工作日中午饮酒,还借酒装疯殴打于县长,完全符合‘情节严重’这一条,按照相关规定,应给予调离、责令辞职、免职处理;
“第三,谢本吾打人的行为,还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这条规定的内容是:‘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谢本吾用茶杯砸伤于县长额头,虽然因为于县长躲得快而没有造成太严重的伤害,但情节非常严重,万一于县长没躲开,后果不堪设想。所以,谢本吾完全够得上治安拘留的标准。”
说到这里,他停顿了一下,端起桌
第一百三十六章 威压-->>(第2/3页),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