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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朝廷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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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其实已经被削弱了很多!正是在这一基础上朱祁钰再次分化各部门的权力解散了六部成立了十五个新的部门!

    这十五部是内务部外交部经济部国防部工业部农牧部商贸部户籍部水利桥梁部警察部帝国安全部(秘密警察部门)教育文化部科技部医疗卫生部以及税务部。虽然以现在的眼光来看这十五个部门还不完善其中很多部门负责了多方面的事务。后来不到一百年中央政府的部门就已经扩大到了二十二个部!不过在当时看来朱祁钰这么明确的细分中央政府的权力这绝对是破天荒的事情!

    当然让很多人感到惊讶的事情还有。在设立了这十五部之后朱祁钰还再次打破了太祖皇帝定下的规矩从新设立丞相只不过这时候已经不叫丞相了而改称为内阁总理大臣!而这内阁总理大臣一般只兼任某一部的部长很多时候甚至是单独的职务不过其权力远过了以往的丞相。内阁总理大臣只向皇帝本人负责(后来形式上只向皇帝负责实际上则是向下议院负责)且各部正副部长都由其选拔然后提交皇帝审查如无反对则直接任免!

    而朱祁钰选择的第一任内阁总理大臣就是于谦!在当时看来于谦自然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大人物了。不过朱祁钰另外还给于谦设置了一道障碍。这就是内阁既然有内阁总理大臣那就得有新的内阁吧!

    新的内阁就是由十五部正副共三十名部长外加内阁总理大臣组成。这三十一人(有的时候不足三十一人)都可以向皇帝提交行政意见制定国家政策并且向朱祁钰负责!可以说内阁本身就是一个小朝廷规模比以往的朝廷小了很多将各部其他官员排除在了朝廷之外且只行使行政权而不涉足立法与司法权!

    朱祁钰确定了这套政治制度之后皇权并没有被削弱反而被加强了许多!不过只也只是对朱祁钰一人而言对那些没有朱祁钰这种铁腕手段的皇帝而言是没有办法控制住这台政治机器的!现在朱祁钰完全掌握了行政大权各部大臣都是他的心腹手下。而立法方面虽然组建下议院的计划被推迟了(主要是选举办法无法确定)大上议院因为过半数的都是朱祁钰封的公侯自然也在朱祁钰的控制之中。司法方面朱祁钰在新的检察院大理寺都安置了忠于自己的部下且这两个部门的官员地位都提高了很多他们都直接向朱祁钰负责。也就是说司法权其实也落到了朱祁钰的手里!

    就算比起明太祖朱元璋来说朱祁钰此时掌握的权力也大大过了他!当初朱元璋还要受到丞相李善长胡惟庸的制肘且那些他设置的言官对他也很是不客气。而现在朱祁钰已经完全掌握了大明的所有权力没有人再能跟他作对!恐怕朱元璋在九天之上见到朱祁钰将他建立的大明搞成这个样子不知道是笑还是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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