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拔掉充了一夜充电器,带上口罩手套耳机,把连在衣服上的帽子拽起来,带到头上,系好。然后骑上自己的宝驴电动车飞快的向上班的地方出发,前进,前进。
李想从小到大都是一个平平凡凡的人,除了爱看小说爱吃零食之外,就没有什么爱好了。看小说也是一目十行,看完也不记得什么内容情节,找不到书看就看自己以前看过的小说书,手机流量看书,整天都握着手机,感觉就好像无所世事一样,过一天是一天。
李想也知道自己的性格,偶尔奋发一下也是三分钟热度,坚持不了多久一会儿就过去了。有时候李想也会恐惧害怕,想到自己的未来会嫁个平凡普通的人,生个孩子,再逼孩子去努力读书让他有个好日子过,然后慢慢的~~~~~一辈子也就过去了。
不是不想努力而是怎么努力也没有多大回报,慢慢的,努力的频率就变小了。慢慢的认为自己并不聪敏甚至可以用笨来形容。在一些有孩子的亲戚朋友家里,经常都有讨论孩子的话题,慢慢的,李想变得有些宅了,不喜欢走出家门,有时候亲戚朋友邀请也还是回去的。
李想有一个爱好就是在骑车的时候听音乐,这样就不显得骑车的路途遥远了。有很多朋友说过骑车的时候不能听音乐,容易走神,也会听不见车子的喇叭声音,可是李想并不想改。
从小学到现在,李想家里可没有什么做早饭的习惯,如果是上学、上班,那肯定大多数买吃的。前面马上就到卖饭团的地方了,可是~~~~
“啊!!!!”马路旁边的巷口里突然冲出一辆骑得飞快的电动车,李想只来得及尖叫一下便被人“碰”的一下撞晕了过去。
肇祸者是一个比李想大4岁23岁男子,见撞到人,也很是惊慌,一头有些长黄毛,尖下巴,身高看着也挺高的。
要是李想还清醒的话,肯定会在心里恶狠狠说“看着就不想好人,一看就是偷鸡摸狗的摸样”用余光鄙视着。
前提是她醒着,和受害者不是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