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无论如何都要办好,这不仅仅是对袁肃的负责,同时也是对自己前途考虑。
一念及此,他让随从先找地方安顿,自己立刻前往北戴河邮电局,向滦州发了一封电报。
对于罗伯逊而言,经过这么久的谈判会商,总算已经确定了英商会参与洋河水库、南戴河海港的两大中国官办项目,这的的确确是一件难得的商业投资。同时他也不是没有考虑过英国官方与袁肃的合作关系,总的而言,自己是很愿意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给袁肃提供额外的帮助,就像答应袁肃用窦神父案来栽赃镇守使吴承禄。
可是这一切的前提条件是“袁肃必须有合作的资本”,纵然袁肃并不是山海关地区的实际掌权者,但好歹之前是zìyóu的人身,并且还兼顾有东直隶护军使的职衔。现如今袁肃成了吴承禄的阶下囚,显然吴承禄是察觉到袁肃私底下与英商会合谋的关系。如果在这个时候还要去为袁肃冒险,实在是太过不值得。
袁肃与雷诺森的合作关系,那是大英帝国官方的事情,罗伯逊身为一个资本家最先会衡量个人的利益。更何况之前袁肃坚持要求修改商业合作计划,大体上确实没有不妥,可直接导致英商会在这次合作中的利益有所减少。
罗伯逊不在乎袁肃开出的这些条件有多么诱人,因为修改之后的商业合作计划,任何一个山海关地区的中国官员都可以办到。既然没有特别的利益,他又何必要为这件事再费神劳力,袁肃不在了,大不了就跟吴承禄继续谈。
当然,他不会这么快就对这件事做出定论,自己还会坐地观望一阵,假如吴承禄办不了袁肃,那就说明袁肃还真是一个势力雄厚的人物,到时候再挺身而出来助一臂之力也不迟。正因为如此,所以他才会考虑暂时帮忙掩饰赵方毓的事情。反过来,倘若吴承禄真的把袁肃给办了,那时候倒是要重新开始花一些心思来周转这次商业计划了。
正午时分,在
第16章,两头行动-->>(第2/3页),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