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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节 飞龙乘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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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杯不行?”戈民辉也和陈小青一样的想法,不敢如叶枫一样的倒转酒杯,只是轻轻的转动着酒杯,本来和叶枫一样的去嗅一下,却觉得脖子有点僵硬,人家如同嗅花,自己硬的肚子伸过去产,好像闻狗屎一样的难看,索性放弃了这个动作,“莫非叶先生不但只喝最好的红酒,还只能用杯子?”

    “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叶枫望着那杯红酒,淡淡的,“戈先生莫非没有扣守脍炙人口的两句诗?喝酒当然要好,只是杯子更是马虎不得。”

    戈民辉差点气晕了过去,这位非常好的红酒不喝,看起来非夜光杯不用,自己这次可是我请了个大爷,还要哄着才能求他喝一杯几千块一杯的红酒,自己不是犯贱,那是相当的犯贱。

    “夜光杯?”陈小青眼前一亮,“叶先生见过,我只以为只有传说中才有,或者市面上流行的那种仿制品?”

    “夜光杯,白玉之精,光明夜照。”叶枫喃喃自语,偏偏声音在场的几人都能听到,斐少爷看着叶枫端酒的仪态,竟然感觉一股压力传了过来,大气都不敢喘上一下,这种惧可以说是无名,又让他感觉到十分的奇怪,因为他这种畏情,只有面对老天爷训斥的时候,才会出现。

    “西汉东方朔《海内十洲记》记载,姬满应西王母之邀赴瑶池盛会,席间,西王母馈赠姬汇合碧光粼粼的酒杯,名日“诳光常满杯”,后人简称夜光杯,唐人翰约一句,“葡萄美酒夜光杯”之后,诗以杯名世。本因诗增辉,此杯喝酒,皓月一耀,玉液生辉,杯壁不过蛋壳薄厚,却是理能让人心旷神怡。豪兴勃发。”

    叶枫细语轻声,只是凝望着杯中地一抹红。“戈先生这等水晶玻璃打造的杯子,透明度高。折射率小,比起路边货,当然高级了很多,只是,可惜。”

    他说到这里,落寞的笑笑,摇摇头,只不过之意是个人都明白,那就是比起了夜光杯,那就差了太多。

    戈民辉泥菩萨的脾气。也有点冒火,偏偏人家说的头头是道,自己身为东道,倒不好说话出,你嫌我的酒杯不好,自己拿出夜光杯来喝吧,这样说法,不免有些过于小气,总不成客人来喝酒。你让他准备杯子。那这次实在地可惜,只好等叶先生什么时候开个派对。鄙人去看看夜光杯是个什么模样。”

    叶枫只是笑,更显得高深莫测。

    方竹筠有些吃惊诧异,这一番话说出来后,她终于明白自己不但比叶枫的见识差了很多,就算这个陈小青,她见了都有些自惭形秽,她虽然不以说是乡下来的姑娘,可是却从来不会培养这种知识,听到了自然觉得有些敬仰,看着三人端着酒杯,姿势风雅,桌上虽然还剩有一杯酒,可是却已经怯怯的不敢伸出手去。

    她只怕自己冒然出手,端起了杯子,和斐少爷一样让人家讥笑,让叶枫有所看轻,只不过剩下地一杯红酒,迟迟没有人去碰,那是戈总留给自己的,虽然在场的其他人都被叶枫的锋芒吸引,可是那杯酒却是压在方竹筠的胸口,让她难以呼吸。

    看着叶枫只是笑笑,并不回口,戈民辉心中总算舒服了一些,心想你小子其实也是在嘴头上,手头上的能耐,若说真的有夜光杯,那就是打死我都不信。

    “杯子虽然不好,酒还是不差的,叶先生看来只能委屈一下,品上一口,让大家看看什么叫做真正品酒的功夫。”戈民辉虽然知道自己备的酒杯很结实,还是希望那个高脚的酒杯,高脚突然折断,喷个叶枫一身,只能藏在身后,戈民辉态度可比大叔和善了很多,盯着叶枫的那只手,希望能够突然抽筋。

    只不守想像是想像,事实上叶枫的手指有如拈花般轻柔,一只手却是稳如磐石,他嗅完酒香,手腕轻晃,已经轻轻的摇荡酒杯,仿佛爱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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