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也是转业到我们户方县的这几位红军,英雄事迹太少太不上册,真正要去落实,实在靠不上谱……这才是缘故?正册如此,你这遗属的问题,另册档上的事啊!时间上,又得拉几茬子下去排队,政策上,竟至还没有制定呢!只有待决啊……
对了,桂花你的视点,无非两个方面,这一,设若当年我和你的恋情,成了,我车国先就是你堂堂正正的女婿了!可是,咱两要是夫妻,这商务局长的位位儿,虽然差点儿,排得上老车吗?设若也排上了,那就是现在的型式,加一个母婿层面的假设,谁能给我说,这母婿层面的,就能私决公案呢?
还有党纪吗?还有国法吗?
想想啊叶姨,你也真是难堪,不管真假,要我说呢?人家是老红军的遗孀,确是不争的事实,一个月几百元的遗属补贴,因为国有商业转制成私有的了,似乎顺理成章的被哪个层次“抓大放小(注释1)”,丢在破产或转型的“企业”(注释2)了,可县级以下的私人企业老板,渐渐用的,也完全是自己的血汗钱了,会认可你这档子事吗?老红军的遗孀,以及类似身份的人员,他们有为政府打江山的历史!无论功大功小,情理上,对绝过多少次,应该有政府负担福利待遇,怎么就转嫁给了?自负盈亏的私人企业,要他们“按政策负担?”合理合法?确实无力负担了,又该怎么办?这情理上的渠道,也争论过上百次啊!末了“打铁的肠子认直理”,“要我认个舅妈养,那也得看俺愿意与否?”
这样的结论,分明就是撵人滚蛋吗?这如今砸烂“三铁”(注释3),端走“奶碗”的时刻,是你政府先翻脸断情的啊!你又凭什么要求人家企业,还给你承担义务呢?
啊!这事,这事!这事……这事,已经不是派遣侯局,就能应付试探得了的;“老张啊!按您的魄力,叶姨这般情况,您不该这样拖泥带水啊!?”
心苦和事苦,煎熬的我如坐针毯,桂花,桂花!桂花说的在理啊!
可解答桂花的问题,不
18、找老婆去-->>(第2/3页),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