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去吧录个笔供。”
“那……”
“别问了录完笔供你就回家呗!到时候我给刑警队打电话没事儿。”
“大哥明白了。”
放下电话李武就又打了几个电话给他的小弟。
“那俩倒霉蛋的情况咋样?”
“都没死看样子都没啥大事儿那个大海后来是被人扶下楼的连担架都没用。”
“知道了真结实。”
“找到老古了吗?”
“他在医院现在在医院里盯上了。”
“恩知道了。”
两个电话打完李武就去“自”了。
根据后来的事态展二狗分析见到李武主动来自后陈队长给老古又去了电话。
“李武现在在我这里。”
“……拜托了陈队长。”
老古千不该万不该在得知李武“落入法网”后麻痹大意据说他在医院里呆了一会儿就走了。老古那天好像是觉得在医院里呆了一会儿挺晦气他从医院里出来直接去了一家洗浴中心可能是他想洗洗身上的晦气哪想到晦气没洗下去他倒是“洗”出了一身的晦气。
且说李武“落入法网”后十分“配合”的录了笔供。
一个小时笔供录完李武潇洒的走了。
什么?李武潇洒的走了?如此恶性的刑事案件作为主犯的李武说走就能走了?这可能吗?
当然可能:
1有人保李武出去。
2最重要的李武的“大哥”打了电话。
李武的“大哥”是谁?是什么人?打个电话就能把李武放走?
这个不言自明。
二狗曾拜读过托夫勒著名的《权力的转移》()一书其书中阐述的内容是:暴力、金钱、知识等三种力量是构成社会权力的基石。在这三种力量中暴力是低等权力、金钱是中等权力而知识是高等权力。社会越进步主宰社会的权力就越高等。
那么黑社会是否也有三种力量是构成其权力基石呢?又是哪三种力量呢?和托夫勒所叙述的三种力量异同在哪里?是否可以“借鉴”托夫勒所描述的三种力
第三十五节、Power hift【上】-->>(第2/3页),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