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一面吧。那样,你就能放掉她,也能放过你自己了。”
这些年,靳轩折磨着孙依依。折磨着程音,折磨着母亲,更是折磨着他自己。
林夏在书里面说过,你以为不可失去的人,原来并非不可失去。你为他流干了眼泪,自有另一个人逗你欢笑。
与你一起。白头偕老。
这也就是为何,他会出现在这里的原因。
当初认识程音的时候,他还不是靳家大少。他只是一个长相好看,家世一般的普通学生。那时候,为了买她喜欢的卡地亚手链,他在外面做了整整一个月的零工。
那条链子,是他第一次送礼物给女子;这家店子。也承载了他多少的情绪。
当时是什么心情呢?
高兴。
仿佛世界都明亮了那么多,仿佛他来到这个世界。就是为了与她相遇,让后在一起。
可是,今天两人见面之后,靳轩却觉得仿佛失去了什么。
他很后悔。
也许,他不该听从阿夜的建议;也许,他就不该与她见
面。
至少,程音,仍然是记忆中的那个样子。
而不是现在这个,虽然风华绝代,却已经失去了最初韵味的样子。
靳轩有些索然无味。
这样的女子,在两人分手之后,他已经见过太多太多了。
七年了。
两人分开已经七年了。
原本漫长的七年,怎么会突然间变得这么短暂。
这么的让人,无所适从。
就在他一个人呆在柜台前,想着当初的时候,意外出现了。
然后,他看到了阿夜喜欢的那个女孩,还有她旁边那个同伴。
只是一眼,就让他疑惑了。
脑海中浮现了阿夜的那句话,“如果有一天,你真的遇到的对的人。那么,不需要任何理由,你就会知道,就是她了。这辈子,就认定她了。”
“也只有在那个时候,你的身体会先于你的理智,会忠于你的情感,然后做出让你自己都无法理解的一些事”
然后,靳轩就发现,在
247 有得有失-->>(第2/3页),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