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天的时间,两人也能对这张专辑进行大范围的宣传和铺货。
本来按照合约而言,林铭宇本是可以不用负责宣传这一部分的,但是有着“”这两家网站而不用,实在是有些浪费资源。所以赵正中提出这个意愿后,林铭宇想都没想就答应了下来,让两家网站的主页上纷纷为这张专辑挂上了为期一月的广告。
当然,因为这些这些广告处于合约之外,所以是要收费的;不过林铭宇对此只收了一个友情价:世纪音乐6o万,起点4o万,总共1oo万的广告费。
对这个价格赵正中也点头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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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且不说林铭宇这边。
却说世纪音乐网的总经理孟楠,在接到林铭宇的通知后,她便在网站的首页上贴出了关于这张唱片的广告:‘本站歌手佚名(林铭宇在世纪音乐网上的署名),因上传于本站的歌曲质量良好、成绩斐然,所以经本站促成,现将与滚石唱片公司合作发行唱片《宇夜歌辞》;本站特在此献上祝贺。’
通篇贺文,虽然是在宣传这张专辑打,但却无处不透露着世纪音乐网在其中所起到的作用,简直就是为网站也顺便宣传了一下。
当赵正中看到这个时,也不禁笑着对林铭宇称赞他找了一个好下属。
林铭宇对此,虽然面上只是轻轻笑了笑,但心里也在对孟楠的精明感到暗喜。
不过这篇“贺文”一出,却在中国流行歌曲界引起了一阵哗然。
滚石是什么,那可是在整个亚洲唱片界都数得着的大公司,如今竟然和一家音乐网站的歌手合作发行唱片!
这是一件多么不可思议的事啊,简直就是耸人听闻。
同时,不管是音乐界的老前辈、还是不得门而入的新人;一时间都不禁对这个‘佚名’的运气感到羡慕甚至是嫉妒。
不过也有一些聪明人,于羡慕之后在这其中看出了机遇。
“饶子,你确定你要去世纪音乐网?当初不是说好毕业后去唱片公司发展吗?”
第七十章 发展契机-->>(第2/3页),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