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一百四十章 出发,捉鱼!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进书架


    “路西菲尔。估计就连你都不是他的对手。”

    说着。猫仙人用力的拍了拍孙悟空的肩膀,说道:

    “悟空,你就不需要和路西菲尔一起去抓鱼了,就留下来和我做抢夺超圣水的修炼吧。”

    “其实路西菲尔去捉鱼也是一种修行。你不要耽误人家的修行了。”

    “知道了吗?!”

    看到猫仙人都这样说了。萧诺总不能为了捉鱼方便一些。而耽误了孙悟空的修炼不是。

    所以,随后萧诺就让孙悟空在这里好好跟着猫仙人修炼,至于萧诺自己则是迅速的离开了卡林塔。准备往龟仙屋前进,找寻布尔玛为自己做一些装鱼用的容器。只是,要萧诺从卡林塔回到龟仙屋,可正经是需要一段时间呢。旋即,萧诺就在卡林塔的下面给布尔玛打了电话,提前要布尔玛制造好那些装鱼的容器,接着等到自己回到龟仙屋的时候,直接带着那些装鱼的容器离开。

    一开始,当布尔玛听到萧诺要她制作装鱼的容器时,布尔玛很是惊讶萧诺要做什么,倒是布尔玛旁边的龟仙人一下就明白了萧诺要装鱼的容器做什么,旋即龟仙人就好好的对布尔玛解释了一下。毫无疑问的,对于萧诺的要求,布尔玛是绝对不可能回绝的,所以布尔玛就答应萧诺在三天之内做出一百个装鱼的容器,保证每一个装鱼的容器都能够装下六百条鱼。

    得到布尔玛那肯定的答复之后,萧诺就可以安心的往龟仙屋赶去了。

    至于萧诺返回龟仙屋的办法,当然是用双腿的了。

    因为萧诺觉得自己就算用双腿赶路的话,都要比乘坐悬浮式汽车要快一些。至于飞机的话,萧诺是不用想了,卡林圣地到龟仙屋根本就不能乘坐飞机,要是乘坐飞机的话,可能萧诺根本就回不到龟仙屋,只能去其它的地方。无奈之下,萧诺还是用双腿作为交通工具,跑着从卡林塔回到龟仙屋吧。只不过,这对于萧诺来说同样是一种修行,所以萧诺在这样修行的时候也没有感觉到苦累。

    毕竟……

    萧诺这样做的话,也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升自己的实力的。

    当初萧诺和孙悟空一起来到卡林塔的时候,本来萧诺和孙悟空就要跑着来到卡林塔,谁想到因为敌人的追杀,萧诺和孙悟空最终选择了乘坐筋斗云迅速的来到卡林塔。现在,萧诺独自一个人终于体会到了跑步回龟仙屋的感觉,在前进的时候萧诺难免有些无聊,因为这一路上萧诺都没有一个说话的人,只是萧诺默默的往前跑步,好像要没有尽头的一直跑下去一样。

    紧接着……

    当萧诺抵达龟仙屋的时候,已经是十天之后的事情了。

    整整十天的时候,萧诺几乎是从地球的另一面跑到了龟仙屋来,这还要说萧诺每天都没日没夜的狂奔呢,要不然萧诺可能连龟仙屋的那座小岛都看不到。终于赶回到了龟仙屋,萧诺好好的在龟仙屋中休息了一下。布尔玛看到萧诺赶到龟仙屋时那样劳累的样子,很是体贴的为萧诺捶起了背来,而且她还一边和萧诺聊着天,用这样的方式来解除萧诺的疲惫。

    布尔玛的好意,萧诺是能够体会到的。

    所以,萧诺在布尔玛的温柔体贴下,都感觉自己一路上的疲惫消失不见了,倒是让萧诺的jingshen上放松了许多。然后,萧诺就从布尔玛的那里要来了装鱼用的容器,那是一个好像鱼缸一样的容器,只是这个巨型鱼缸起码能够装下上千条鱼。而且为了方便携带,这个巨型鱼缸还能够变成万能胶囊来携带,并且其中装着的活物还不会因为没有氧气而死去。

    这样的设计简直就是为了萧诺这次的捕鱼行动,而专门研制的。

    为此,萧诺好好的感谢了布尔玛一番,而且在这时候萧诺才看到布尔玛眼角的疲惫。

    毫无疑问的,要一个女孩在几天的时间内赶制出这样多的巨型鱼缸,而且是还能够变成万能胶昂,有多种用途的巨型鱼缸,简直是要这个女孩没日没夜的连续工作几天啊!萧诺看的出来,布尔玛为了自己的行动真是费劲了心思。而且,正是因为布尔玛这样尽心尽力的为萧诺做事,融化了萧诺那颗冰冷的心脏,要萧诺非常彻底的接受了布尔玛。

    然而……

    就在萧诺要和布尔玛在这里稍微温存一下,互诉相思之情的时候,煞风景的人忽然回来了。

    回来的人是修炼完成的龟仙人和克林,从龟仙人和克林身上出的汗渍上,萧诺就能够看出两人经过了辛苦的修炼。很显然,克林的修炼是为了变得更强,龟仙人的修炼则是不想要自己的弟子都超越自己。然后,就在龟仙人和克林刚刚回来的时候,龟仙人和克林就很是诧异萧诺为何这时会在这里,旋即克林便对萧诺说道:

    “路西菲尔,你怎么今天突然回来了啊?!”

    “悟空没有和你在一起吗?我都没有看到他!”

    说着,克林好像忽然又想起了什么,接着克林便继续对萧诺说道:

    “对了,路西菲尔!”

    “我最近研究出了一个很厉害的招式!”

    “一会儿我们稍微比试一下吧!”

    “我想让你帮我看看,我这一招到底怎么样!”

    “你看好吗?!”(未完待续……)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