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范明强殴打修志同,已经构成了伤害罪.拘留他是依法办事.但是,从情理上看,修志同做得太过份了,范明秀虽然不是被他亲手杀死,但也确实是被他所逼死.修家人的自私无情,同样也引起民愤.这件事如果真的依法办事,按照老百姓的朴素心理,会认为修家“以势欺人”,公安部门“官官相护”,有可能在市民中引起更大的骚动.如果不按法律行事,被打的又是修家的唯一的儿子.修老爷子虽然下位已经多年,但他的影响还在.又怕引起那些退休老干部的反弹,说是人走茶凉,儿子被打成重伤.公安机关居然包庇凶手,不依法处理.
而且事情有越闹越大的可能,现在市区里,大街小巷一片汽车鸣笛声.银行宿舍大院和市委家属大院门口,围观的人络绎不绝.严重影响了大院里居民的生活秩序,和大院外的交通.事情最后惊动了市有关领导,领导责成各个方面协调,一定要把这个事情处理好.不要让事情往恶性方面展.
那么要处理好这个事情,家属的意见是最关键的.所谓家属,最关键的就是修红.自杀的是她的母亲,被打的是她的父亲,被抓的是她的舅舅.所以她的态度起决定性的作用.
文天所说的“有些事情要找她商量一下”,就是在八月四日上午,各相关部门的人要在一起开个会议,商量一下事情的解决办法,当然最关键的是听取修红的意见.
苏维嘉看了看在床上躺着的虚弱的修红.修红一向来生活简单,生活环境一向单纯.面对这样复杂的情况,即使修红现在身体状况允许,怕是也会手足无措的.何况她不能再受一点刺激了.于是,苏维嘉对文天说:“红红现在这个样子,不宜见任何人.”
“但是今天上午公安局,银行,医院的人都会过来.红红不出面的话,事情怕没法解决.”文天说.
苏维嘉想了想,说:“那么我去吧,就说我代表红红.”
文天连忙点头:“那也好,你什么时候去?”
苏维嘉说:“我要把红红这边先安排好.”
上午,修红仍然在昏睡.医生来给修红做了检查.知道她没有大碍,苏维嘉这才放心.
彭乔和孙絮来了.苏维嘉在去年和修红订婚时,和修红的同学聚会时认识她们的.知道她们是修红最好的朋友,便委托她们照顾修红.苏维嘉知道彭乔说话直率,所以一直嘱咐她,等修红醒后,说话一定要小心,不要刺激修红.然后,才去医院的小会议室,参加会议.
苏维嘉进会议室的时候,会议室里除了来自公安局的一位科长,银行和医院的工会主席外,还有修红的大姑和二姑,她们也是家属代表.
公安局的科长例行公事地先报告了对范明秀的尸体的检验情况,结论是自杀.然后是修志同的验伤报告:修志同眼眶和鼻部骨折,多处软组织挫伤身体多处骨折,三根肋骨骨折,并引起胸腔内出血.
修红的舅舅现在拘留在派出所,对他的处理取决于受害者的意见.如果受害者起诉,将会移交到检察机关按故意伤害罪,正式起诉.
所谓受害者自然是修志同.因为他现在还在重护病房处于观察中,已经来不及等他清醒了再表意见.所以他的意见直接取决于他的家属,也就是修红,以及姑妈们的态度.
科长说完以后,静等家属的反映.
大姑迫不及待地要言,被二姑拦住.二姑妈问:“维嘉,你看呢?”
苏维嘉沉吟片刻,说:“还是以你们的意见为主.”
大姑妈立即说道:“起诉,必须要起诉,把人打成这样,还能饶他?”
二姑妈问苏维嘉:“红红的是什么意思?”
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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