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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2章 高薪养廉仁至义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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蒂固,政治权力笼罩了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而对权力的制约乏力,**机会遍地皆是,想让官员不贪,几乎如“渴马守水”、“饿犬护肉”一样不现实。

    吕布可以监控在自己眼皮子地下的官员让他们保持清廉,但距离吕布大本营数百里数千里外的郡县官吏,吕布是很难监控到的,必须要靠其他办法去限制他们不断膨胀的权力,让他们不得不慎独。

    >虽然惩贪措施如此严厉,**却从来没有绝迹。大的**案消失了,小的**却仍然层出不穷。锦衣卫报上来的贪污案件,每天都堆了满满一桌子,以至于到了最后,朱元璋悲哀地说出:“我yù除贪赃官吏,却奈何朝杀而暮犯。”

    某个朝代亦是如此,搞倒了一个贪官,却起来了一批,贪腐是前赴后继,一浪接着一浪。

    吕布不想重蹈朱元璋的覆辙,也不想像某个朝代那样搞的制度不是在遏制**而是在保障**,他要想出全方位的遏制**的举措,不能光是以杀止贪,不能沦落得反腐只是某些人权力斗争的工具。

    在反腐之前,首先要确保这些官员的薪俸能养得活他们及其家人,吕布不会跟朱元璋那样,下面的官吏穷死了还要求他们两袖清风,那是强人所难,逼人贪腐,十分不可取。

    在吕布实行十品官制之前,朝廷都是用俸禄来定官员的品级,如万石,大将军、三公等为,月钱12000,谷200石;中二千石,九卿、州牧等,月钱9000,谷72石;真二千石,州刺史、太守等,月钱6500,谷36石;比二千石,光禄大夫等,月钱5000,谷34石;千石,丞相长史等,月钱4000,谷30石;六百石,大县县令等,月钱3500,谷21石;四百石,大县县丞、县尉等,月钱2500,谷15石;三百石,小县县长月钱2000,谷12石;二百石,小县县丞、县尉等,月钱1000,谷9石,一般佐吏只有8斗月谷。

    大汉此时的一个五铢钱的购买力约等于后世的1元人民币,1石谷约相当于30斤谷,大概是100钱,由此可知,一个相当于后世省-委书记的州牧,俸禄不过只有一万六千多钱一个月,可见东汉时期官员的俸禄相当一般,而一般的佐吏比后世伟大的临时工们还要惨,一个月只能领约等于八十钱的8斗谷。

    相比之下,吕布准备看齐的北宋,官员俸禄之优厚,在历代王朝中是数一数二的。

    宋朝宰相、枢密使一级的高官,每月俸钱三百贯,chūn、冬服各绫二十匹、绢三十匹、绵百两,禄粟月一百石;地方州县官员,大县县令每月二十贯,小县县令每月十二贯,禄粟月五至三石。正俸之外,还有各种补贴,如茶、酒、厨料、薪、蒿、炭、盐诸物以至喂马的草料及随身差役的衣粮、伙食费等,数量皆相当可观。

    最典型的例子便是包拯,这个历史上最有名的清官之所以有底气清廉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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