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白中带着种病态的美。
朱壮壮的优点就是绝不浪费粮食,所以刚才虽然遭遇了那场动乱,可烧饼还一直保存着,这时便掏出来,边吃边观看美男。
结果刚咬没几口,就见那病美男的鼻翼翕动了下,像是闻到了什么味道。接着他晃悠悠睁开眼睛,看着朱壮壮,那眼神还挺饥渴的。
被一帅哥这么看着,朱壮壮还挺不好意思的,忙并拢小腿坐直身子努力营造自个的小淑女形象。可那病美男却从床上一跃而起,扑向她,一把抓住……朱壮壮手中的烧饼,放进嘴里,大嚼特嚼。
那模样挺熟悉的,朱壮壮自个饿慌了神也是这么嚼东西。
作为一个吃货,遇见与自己志同道合的人还是很开心的,朱壮壮便大方地将包里另一个烧饼也给了他,还贴心地为他倒了杯热水,免得被呛着。
毕竟帅哥被呛得翻白眼流唾液那是很幻灭的一件事。
两个烧饼一下肚,病美男的脸色好了许多,抬头看着朱壮壮,轻声道了声谢,下一句便是:“小姐,还有东西吃吗?”
真是江山代有人才出啊,朱壮壮对病美男的吃相食量感到很是亲切,当即又跑出医院,在附近的摊子上给他买了几个大肉包子,那包子大得,能噎死一条藏獒。
将全部东西都咽下肚子后,病美男终于复原了,抹抹嘴唇,不好意思地道:“抱歉,我已经两天没吃东西了。”
“难道有人把你用绳子绑住,不让你吃?”除了这个原因,朱壮壮实在想不出一个人为什么可以不吃不喝两天。
“不是,我忙着做实验,都忘记吃东西了,今天实在饿得受不住,便走出来想吃点什么,结果头昏眼花的,不知怎么的就晕倒了。”病美男解释。
在朱壮壮的人生中,吃是第一要义,所以她不太能理解病美男的废寝忘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