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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醉了,发发酒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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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惯,你走呗。

    不给我赚钱就好了嘛。

    我求月票,当然。这是我的职责。

    不想给我月票的,我跪下来他都不会给。我写一百万字的求月票他也不会给。

    我求月票是求的那些愿意给我的月票。

    不愿意给我你就给别人呗。

    但你给别人就别拿着我求月票说事儿。你给了我那是你认为我书写的好,或者勤奋爆发了,有理由给。

    道理是这样的吧?

    看书当做消遣,但月票不给。那是你的事。

    看着看着看不下去,离开了,也是你的事。

    连看都看不进去,还是你的事。

    但是看着不爽一边骂一边看,我真是不理解了?你多贱啊?

    花钱买不爽,钱没地儿花了吗?

    就这么一本书而已,非要一边不愉快一边花钱一边骂一边看?

    煞笔吧?找虐呢?

    你特么是个爱慕吧?

    道理是这个道理吧?离开我这本,想骂谁,就骂谁!不爽吗?

    何必在我这受气?

    我就是一个这么轴,这么倔,这么较真的作者啊。

    可以不喜欢我。

    可以讨厌我。

    可以删除我的书。

    可以一辈子不看我的书。

    但我,就这样啊。

    生就的骨头长就的肉,我有什么办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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