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录音、拍照、摄像。顾军,你已看到,
这些工作,我们都做了,以后还要继续做。
(五)对案件所涉及的专门性问题,提请有关的专门机构或人员作出鉴定结论。如需要,我们会做的。
(六)
经县级以上(含县级)纪检机关负责人批准,暂予扣留、封存可以证明违纪行为的文件、资料、账册、单据、物品和非法所得。这项我们也做了一些,比如暂扣你的手机等。
(七)经县级以上(含县级)纪检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对被调查对象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进行查核,并可以通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暂停支付。如需要,我们也会做的。
(八)收集其他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证据。
顾军听着小吴的宣读和解读,心脏一阵紧似一阵,紧缩、难受、无奈在心里交替进行,心想,他们真是动真格的了,这一次看来真是躲不过去了。现在我成了孤家寡人,谁来救救我啊。但是,他毕竟是在官场混了几十年的老手,一阵恐惧之后,加之进来之前有了心理准备,脸上并没有反应出来,面无表情地说了一句,我该交的都交了。
看来,这些内容顾军都学过了,有了充分的思想准备。
此轮交锋没有效果。
第二天早上,纪委的小赵上阵。
核心是讲中国**纪律处分条例第三章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规定从轻或者减轻处分:
(一)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的。现在你说出你违纪的问题,还不迟。
(二)主动检举同案人或者其他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这一条对你来说,是极大的利好,你举报有功,组织上是会考虑你的处分的。
(三)主动挽回损失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这一条,暂时没有什么。
(四)主动退出违纪违法所得的。估计你已经退出一部分,如果还有违纪金额的,积极退出,还会从轻
第38章 交 锋-->>(第2/3页),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