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座城门还要响亮。
沈醉每天坐在柜台后头,看着那白花花的银子流水似的滚进来,心里却一点也不踏实。
他盘算得很清楚:一天一百瓶,一瓶十两,一日进项一千两。如今全城的人都认准了这块招牌,南城的地痞不敢来骚扰,衙役们也不敢来找麻烦,铺子安稳得就像铁桶一般。
可沈醉知道,这不过是小打小闹。
再过三天,就是大朝会了。
六国使臣齐聚京城,大匈、东夷、南诏、西楚、北凉、大理,来的都是王子。
尤其是大匈那位三皇子奴赤单,据说战场上如杀神一般,是黄元霸亲手调教出来的猛虎。
到时候,满殿文武百官,六国使臣分列两旁,那一双双眼睛都盯着大夏的天子——盯着他面前案上的酒。
酒好,那就是大夏的脸面。
酒不好,那丢的便是整个大夏的人。
沈醉心里清楚,蛋清酒也好,万事可乐也罢,都不过是些取巧的新鲜玩意儿。
他沈醉要拿出来的,是真正的顶级好酒。
一坛能让皇帝眼前一亮、能让六国使臣都闭了嘴的好酒。
只有这样,才能打响他在大夏的第一枪。
是夜,沈醉躺在后院的凉椅上,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
这念头像一根刺,扎在他心里:“酿酒好酒怎么做?选粮、浸泡、蒸煮、摊凉、拌曲、入窖发酵——就算一切顺利,最短也要三五个月才能出酒,随后还得勾调、窖藏许久才能入口。三天,三天能做什么?除非……”
他忽然坐起来,又缓缓躺下去。
不行,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次日清晨,天还没大亮,沈醉就醒了。
他披衣起身,走到院中,在晨光里打起秦风教的那套擒拿手。
拳风虎虎,虽是脚下无根,倒也打出了几分气势。
一套拳打下来,他浑身微微出汗,从春桃手中接过一盏温茶,站在院中慢慢喝着。
晨风拂面,带着草木的清气和泥土的微腥,他低头看着老槐树叶子上一颗圆滚滚的露珠,正迎着朝阳折射出细碎的光芒。
沈醉忽然愣住了。
露珠——水汽在低温下凝结成水珠,这是冷凝的原理。
他脑子里猛然炸开一道灵光,一大串念头像连珠炮似的蹦了出来:如果我用一口大锅,把酒加热,酒液遇热变成蒸汽,蒸汽再遇冷凝结成液体——那凝结出来的东西,不就是比原来的酒更纯、更烈、更香的酒吗?
他记得前世看过的资料上写过,蒙古人喝的马奶酒,西域人的葡萄烧酒,东北人的烧刀子,都是这么来的。
把酒反复蒸馏几次,酒精浓度能提升到极高的地步,一口下去,烧喉咙、穿心肠,那才叫真正的好酒!
沈醉猛地将茶盏往春桃手里一塞,拔腿就往外跑:“来福!备车!去铁匠铺!”
春桃被他这一下弄得莫名其妙,看着他一溜烟跑出铺子的背影,愣了好半天。
最近的铁匠铺在东街拐角,一个黑脸膛的老铁匠正蹲在门口,举着烟袋锅子“吧嗒吧嗒”地抽着旱烟。
第27章 露珠的启示-->>(第2/3页),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