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里很静。
窗外的太阳很大,晒得地板发白。
我看着那块“晚晴情感防护”的牌子。
挂了不到两个月。
我挂上去那天,踮着脚,扶正,螺丝拧了三圈。
现在要摘下来。
我站在椅子上,手放在牌子上,停了很久。
摘,还是不摘?
摘了,是“他们赢了”。
不摘,苏蔓和老板娘就要继续被骚扰。
我想了十分钟。
最后我摘了。
不是因为怕。
是因为我想清楚了一件事——
牌子是给人看的。
可现在看这块牌子的人,不是我要帮的人。
我要帮的人,现在不敢来。
那这块牌子挂在这儿,就只是个靶子。
我把牌子抱在怀里,从椅子上下来。
纸盒子里原来装的是抽纸,现在装牌子,大小正合适。
我把它放在柜子最里面。
放好,我给苏蔓发了条消息:
“牌子我收起来了。”
“等能挂的时候,我们一起挂回去。”
她回了个“好”。
那天下午,我一个人坐在没挂牌子的屋子里。
屋里比平常暗。
因为招牌挡光的那块玻璃,现在空了。
阳光直接照进来,亮得刺眼。
我坐在那片光里,忽然想起一件事。
三年前,我也这样摘过一次东西。
摘的是我工作室的牌子。
那次是沈砚之让我摘的。
他说“在家陪我更好”。
我摘了。
摘完我还觉得,是我自己选的。
现在我知道——
那次不是我选的。
这次也不是。
区别是,这次我知道是谁让我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