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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5章 年少无知犯下的过错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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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学的儿子,你要是气死了,说不定,我还能给你埋了!”

    时年邪魅一笑,那表情特别欠揍。

    楚学林还想说什么,被工作人员制止:

    “两位请落座安静,现就原告楚学林诉被告楚时年赡养纠纷一案,开展庭前调解工作。

    原告楚学林因身体问题,失去劳动能力,且没有收入和存款,日常医药、衣食开销无力负担。

    故而诉至法院,主张由被告楚时年依法履行赡养义务,按月给付赡养费,同时承担后续必要的医疗开支。

    按照民事诉讼相关规定,庭前调解以自愿、合法为原则,不强制任何一方达成协议。

    接下来先由原告方陈述具体诉求与事实理由,被告随后进行答辩申辩,双方本着亲情为先、实事求是之心协商处理本案,现在原告可以发言。”

    楚学林深吸一口气,脊背佝偻,语气带着压抑的委屈:

    “我要求楚时年每个月给我一万块赡养费,我要吃药,生活,需要定期购药复诊。

    日常吃住、水电起居样样都要开销,我如今丧失劳作能力,名下既无积蓄也无其他经济来源,没有这笔钱,连基本温饱都难以维系。

    除此之外,日后若是突发大病住院,产生的治疗费、护理费也需要由楚时年全额承担。

    我生他养他,如今年迈无助,只求他尽为人子女该尽的赡养本分。”

    话音落下,调解室里瞬间安静下来。

    负责调解的法官微微颔首,目光平和地看向端坐的楚时年,语气公正肃穆:

    “原告的诉求和理由,被告已经听清。根据法律规定,成年子女对无劳动能力、生活困难的父母,负有法定赡养义务。

    现在由被告楚时年进行答辩,陈述你的意见。”

    时年神色平静,端坐原位不见半分慌乱,抬眸看向对面的楚学林,声音清冷,字字清晰:

    “法官,我承认,赡养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父母是子女法定义务,我从未想过、也不会刻意推卸法定责任。

    但原告所言不实。他于我,只生未养,这是他无可辩驳的失职。

    我本可依法起诉,追讨抚养费。可原告当时正在服刑,等其出狱,早已过法定追诉时效,我无权再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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