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她继续道:
“本金是多少?何时归还?可有借契?可有抵押?可有一文钱,是方掌柜以后还要再交给玉京楼的?”
堂上一时安静得很,方掌柜站在后面,忍不住道:“没有。”
沈知微看向案上的凭据。
“因为这笔钱,从一开始就不是方掌柜欠玉京楼的,是玉京楼欠他的。货已经送了,已经验了,双方也已经认账,玉京楼只是把自己原本二十日后要还的一笔债,提前还了。”
她顿了一下。
“所以这不是玉京楼把钱借给供货商,是玉京楼在还自己的债。”
一句话落下,堂上几名负责记录的官员都停了停笔。
裴怀景看了她片刻,“那二十两是什么?既然玉京楼本该还一千八百四十六两,最后只还一千八百二十六两。少掉的二十两,不也是因银钱提前而得?”
“是。”
沈知微没有否认。
“那为何不是利?”
沈知微不卑不吭解释着,“因为利钱依附的是一笔借贷。先有本金,再有利。可这二十两并不依附任何一笔本金。双方原本约的是二十日后付一千八百四十六两。后来重新商定,若今日结清,方掌柜愿意只收一千八百二十六两。迟结有迟结的价,早结也有早结的价。这二十两,是方掌柜为了提前拿到属于自己的货款,愿意让出来的。”
永兴柜坊掌柜终于开口。
“说到底,还是以时间换钱。”
“不错。”
沈知微看向他。
“可时间影响价格,并不等于借贷。赊账三十日卖一百两,今日现结只收九十八两。难道也算卖家向买家举贷?”
对方没有立即回答,这一点,在京兆府时已经问过一次。正因为答不上,卷宗才到了这里。
……
裴怀景没有就此停下,“你说玉京楼给出去的每一笔银子,都不得超过已经确认的货款。”
“是。”
“若有人确实缺钱,想多拿呢?”
“不给。”
“从来没有例外?”
“没有。”
裴怀景从卷宗中抽出另一张。
“瑞记茶行已确认货款八百六十两,掌柜另求两百两,想从下月货款中扣。玉京楼拒绝了?”
沈知微答得没有半点迟疑,“是,因为那两百两不是玉京楼欠他的。”
裴怀景看着她。“若他下月一定会送货呢?”
“那就下月送完、验完、认账以后再说。”
“若玉京楼东家很信任他?”
“信任不能改变这笔钱的性质。”
裴怀景问得越来越快。
“若他只借十日?”
“不行。”
“五日?”
“不行。”
“一日?”
“一样不行。”
堂上已经有人低声议论。
沈知微却没有停,“八百六十两,是玉京楼已经欠他的。多出去的两百两一旦给了,便变成孙掌柜欠玉京楼。前者是清账,后者才是举贷,差的不是两百两,是债务的
第72章 从未抢生意-->>(第2/3页),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