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是茶几上的那只红酒杯上面,顺顺利利的提取到了清晰的指纹,但偏偏旁边的那个红酒瓶身上面,却干干净净,连半枚指纹都没有.......
咋的?郑芙蓉生前是特意在家里,练过隔空取物啊!
不用手碰酒瓶子,就能凭空把里面的红酒,倒进杯子里?
这明摆着,就是凶手在倒酒的时候,亲手碰过这个红酒瓶,然后等到杀完人准备清理现场的时候。
因为害怕警方从酒瓶上提取到自己的指纹,所以干脆拿抹布把整个酒瓶子从头到尾擦了个干干净净。
结果他擦的时候倒是一股脑全擦爽了,却连死者郑芙蓉自己本该留在酒瓶上的指纹,也给一并抹了个一干二净。
所以,齐封看完报告之后才会吐槽说,这名凶手的作案手法实在是有点糙。
而高丘在旁边琢磨着这些细节,心里也觉得,这个凶手吧,你说他傻,他好像也不真傻,可你要说他聪明........他干出来的事,又实在是不太聪明的样子。
他明明知道在行凶之后,要抹除掉红酒瓶上自己留下的指纹,也知道要把自己喝过酒、沾了DNA和唇印的酒杯给随手带走。
但他偏偏就没长脑子想一想。
他大半夜摸进这里,最终目的是为了杀死郑芙蓉灭口,然后把整个现场伪装、制造出一种郑芙蓉是因为心理崩溃,而割腕自杀的假象。
可现在经过他这一通自作聪明的打扫之后呢?
现场到处都是人为清理过的痕迹,就差在客厅墙上拿红油漆刷几个大字,明着告诉警方:我来过了,我杀完人又走了。
至于为什么说,凶手的核心目的,是想极力制造出郑芙蓉自杀的假象呢?
那是因为这货在离开之前,居然在郑芙蓉家里,特意留下了一封,用郑芙蓉第一人称口吻写的自杀遗书。
然后,这封被凶手寄予厚望的遗书,在被发现的第一时间,就被齐封和高丘两人一眼看出了致命的问题。
一个哭笑不得的问题......
原因无他,因为这封遗书,是用A4纸打印出来的。
而警员把郑芙蓉的家里翻了个底朝天,她家里,根本就没有打印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