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来?”
对方没有当场拍板,提出七个工作日内提交修订版。
这不是青桥退场,也不是作者赢了。
永久权利本来就是它的报价基础,改成有期限回转,价格和投资上限都可能下降。规则能让双方看清交换什么,不能让所有人既少拿权利又多出钱。
下午,衡川的尽调谈判改在一间有录音授权的会议室进行。录音只用于双方确认条款,不公开,也不作为宣传花絮。
顾承钧先问了一个问题:“如果我们付二十五万深化开发费,十二天后青桥照着我们的修改成果加价,怎么办?”
“你们提交正式投资条款后,可以取得五个工作日同等条件优先权。”赵律师说,“只限这个项目,只匹配已经出现的真实报价,不延长到作者其他作品。”
“五天不够走投委会。”
“那就把内部审批前移。项目不能无限替你们承担机构流程。”
顾承钧看向沈砚:“你一直强调限时,可影视项目不是标准商品。导演档期、平台窗口、艺人报价每天都在变。”
“所以重大变化可以触发一次补充说明。”沈砚说,“但变化要具体。不能只写市场有变,评估继续。”
“衡川接受十个工作日,不接受五个。”
梁栩没有插话。
这是投资方和项目管理方对风险窗口的谈判,不需要把二十三岁的作者推到前面独自扛下每一个专业判断。
最后形成的版本是七个工作日。若新报价只提高金额、不改变权利与制作条件,衡川可以匹配;若新报价连导演方案、发行范围和作者权利都发生变化,则不视为同等条件。匹配期内,其他方的既有报价不得被秘密改写。
衡川法务要求加入保密违约责任。
赵律师同意,但把“任何项目讨论”改成“列明的未公开商业信息”,并排除依法披露、监管报送和作者向独立律师咨询。梁栩不需要为了看懂合同先放弃找律师的权利。
谈到导演时,顾承钧提出衡川应有最终否决权。
梁栩终于开口:“我不要求我定导演。我只想知道,如果换掉我参与过两轮沟通的人,谁要告诉我为什么。”
衡川没有给他导演决定权,却同意把核心主创变更写成书面通知事项。投资方可以因预算、档期或能力判断更换人,作者可以提出一次书面异议;异议不自动阻止变更,但必须进入项目档案。
这比“作者全权决定主创”少得多。
也比“投资方可根据需要调整”多了一张不会消失的纸。
晚上六点,平台
黑红顶流,作品说话 第二百四十八章 三份条款,没有一份答案-->>(第2/3页),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