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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明媚热烈港风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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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白色低跟软皮单鞋,整套搭配浑然一体,自在舒服。

    一切如此美好,就是少了手机,作为曾经的手机星人,真是万分怀念一手可握的便携通讯设备。

    等她挣了钱,挣更多的钱,若是有机缘,一定要加入研发推进行列,让手机更早面试。

    不然,等到手机真正流行开来的时候,她都已经是五六十岁的老太太了。

    ε=(´ο`*)))唉。

    能重获新生,还有先知先觉,重回富贵的机缘,享受过外公和妈妈的疼爱,现在仍在享受外公周全后手的庇佑,还要什么自行车!

    她下楼笑着在玲婶跟前转了一圈,展示她今日份出行的OOTD。

    当然,这个词吧,是她自己暗中用法,现在还没有这个网络用词。

    “好极了,清爽时髦,若是走在中环街头,有风拂动你的发丝,裤脚与丝巾,不知道要吸引多少人的眼光舍不得离开!街市好多后生姑娘都兴咁样穿,但系冇小姐你咁有气质。”玲婶毫不吝啬的夸赞,说到后面,就成了她最熟悉的港话。

    “我也觉得感觉好极了,多亏玲婶选的衣服都很好看,这套舒服轻便,逛街食饭最合适。”钟瑶眸子愉悦的弯弯,成了上弦月。

    她喜欢,这个时代港城的自由风气。

    这里的女性不必拘束于统一制式,可柔可飒,碎花衬衫、高腰喇叭裤、丝巾束发、金属配饰随心搭配,

    时尚从来不是豪门专属,街头普通文员、工厂女工,人人都能拥有属于自己的穿搭小心思。

    重生踏足七十年代的港城,她要热烈拥抱这份时尚自由、享受属于年轻的美好。

    “钟小姐好,我是夏雨,今天由我陪你出行!”夏雨是个有些娃娃脸的年轻姑娘,比钟瑶大不了几岁,尤其喜欢长得好看的人,保护美人,人人有责。

    一见到钟瑶,她当即按耐住内心的惊艳,笑眯眯的问候。

    有这样的老板,工作也是赏心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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