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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4章 老子叫刘忠汉,不叫刘刀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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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道他们砸了多少下,因为我已经昏死过去了。

    鬼子以为我死了,就把忠义给拖走了。

    我醒来后,就再也没见过忠义。

    没过半个月,同村逃回来的人带了信回来。

    他们说,忠义在工地上饿得走不动道,干不了活,被鬼子用皮鞭活活给打死了,扔进了坑里,埋都没有埋,任由飞禽走兽分食。

    娘的眼睛本就半瞎,听闻忠义没了音讯,日日哭,夜夜哭,双眼彻底给哭瞎了,整日守在家门口,盼着这些都是假的,盼着忠义能重新踏回刘家洞。

    我想拿刀去镇上跟那帮畜生拼命。

    可我看见坐在门槛上摸索着掉眼泪的老娘。

    我犹豫了。

    忠义已经死了,如果我也死了,她这老婆子怎么活?

    所以我把刀扔了,把血咽回肚子里。

    后来,为了给老娘弄口吃的,我打算去城里混个活干。

    我走前对娘说,是为了进城里找忠义,把忠义给她带回来。

    这样她才有盼头,才能继续活下去。

    我进了县城,听说保安队是个混吃的好去处,也有枪,不会受人欺负。

    所以我去了。

    但是我没想到,刚穿上那身衣服没多久,鬼子又来了,上面的长官一枪没开,投降了。

    而我们这帮人,就这么稀里糊涂的跟着换上了黄皮,成了日本人的皇协军。

    穿上那身狗皮的那天,我对着水缸照了照。

    脸上一道大疤,从眼角劈到下巴,面目可憎。

    这是日本人砍的,忠义也是日本人给打死的。

    可现在我却要给日本人当狗!

    我娘要是知道了,得当场气出人命来。

    所以自那以后,我再也没回过家,每次都让同村的乡亲替我把钱带给老娘。

    我也没脸再用爹娘给的名字。

    别人看我脸上有疤,都叫我刀疤,我应了。

    当汉奸的日子,真是太他娘煎熬了。

    看着鬼子欺负咱中国人,我得在旁边赔笑脸。

    看着乡亲们戳我的脊梁骨,我得装作听不见。

    时间久了,连我自己都忘了,我是中国人,我原来叫刘忠汉。

    后来,我被从代县调到了平安县城,当了个守城门的小排长。

    离家越来越远了。

    但这地儿的油水多。

    我每天在城门口骂骂咧咧,敲诈勒索,把搜刮来的大洋偷偷寄回代县,给老娘生存,也挺好的。

    所以我每天都对着这些百姓耀武扬威,让他们怕我。

    我以为这样,我就能忘记我自己是谁,我弟弟是被谁害死的。

    直到那天,我碰见了一个伙计。

    聚仙楼的采买,叫马小刀。

    这小子过城门的时候,被鬼子逼着脱鞋。

    那股子脚臭味,差点没把我隔夜饭熏出来。

    可当他穿好鞋,抬起头冲着我憨憨傻笑,喊出一声“长官”的时候。

    我愣住了。

    真像,太像了。

    不单是长相,还有那股子机灵里透着憨厚的劲儿,那双灵动的眼睛。

    简直跟忠义一模一样。

    忠义要是活着,差不多也是这个岁数吧。

    从那天起,我总是有意无意地护着他。

    城门口查得严,我挥挥手就让他过。

    他一口一个“哥”的叫着,我心里舒坦。

    我真把他当成了半个弟弟。

    在平安县城这吃人的地方,看着他,我总觉得忠义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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