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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0章 拿下地铁广告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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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男律师,戴着金丝眼镜,正低头翻看一份打印好的合同副本。

    林峰推门进去的时候,刘经理站起来绕过办公桌,伸出手,“林总,合同已经准备好了,您看一下。”

    林峰跟他握了一下手,又松开,回头看了赵律师一眼。

    赵律师直接走到桌前坐下,拿起那份合同翻开。

    办公室里安静了几分钟,只有纸张翻动的声音,夹杂着空调出风口的嗡嗡声。

    赵律师把合同翻到最后一页,合上,放在桌面上,看向带着金丝眼镜的律师,“条款上写着乙方有权在广告内容不符合地铁广告管理规定时要求更换,我想知道这个‘不符合’的具体认定标准是谁定的?”

    眼镜律师推了推眼镜,“由地铁运营方的广告管理部门认定,通常指内容涉及虚假宣传、违法信息、违反公序良俗等情形。如果存在争议,双方可提交书面意见协商。”

    赵律师又问:“如果协商不成呢?”

    眼镜律师说:“合同第十二条列明了,协商不成可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裁决。”

    赵律师点点头,又翻开合同看了一眼,然后看向林峰,“老板,条款没问题。”

    林峰拿起桌上的笔,在乙方那一栏签了字,动作不快不慢。

    刘经理也签了字,两份合同的签名在一页纸上并排放着。

    赵律师检查了一遍合同上的公章,确认没有问题后,将其中一份装进文件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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