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乐十四年初夏,南京午门外的鼓声响了。
鼓是旧的,鼓面蒙的皮已经泛白,被日头晒得发硬。
敲鼓的人是个四十多岁的妇人,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青布衫,背上用麻绳绑着一块木质牌位,牌位边缘的漆面已经磨掉了大半,露出底下灰白色的木纹。
鼓声没有持续太久,她敲了大约三十下之后停了,跪在午门外的石阶前,手里攥着一卷已经折了几道的状纸。
守门的校尉走出来看了一眼,接过状纸翻了一下,转身走了进去。
当天下午,那份状纸被送到了皇宫。
妇人姓王,丈夫姓赵,原是应天府城外一户农家。
去年秋天,北京宫殿的运输栈道规划经过他家祖坟所在的那片山坡,应天府派人通知迁坟,给了三天期限。
赵家老宅已经没人住了,王氏带着孩子在城里靠洗衣裳过活,等她接到消息赶回去时,坟已经被挖开了,棺木横在路边,骨殖散了一地。
她找了三天,才把能捡的捡齐了,用一块旧布包好,寄放在邻村的土地庙里。
状纸末尾写着一句话:“亡夫无罪,何以弃骨路旁?”
朱棣看完状纸之后没有当场发火,只说了一句:“让太子去审。”
朱高炽接到旨意时,正坐在东宫书房里看一份运河冬汛的旧档。
他把状纸看了一遍,没有立刻动笔。
他知道这个案子不好判。
知府确实动了坟,但动坟的理由是运输栈道。
如果判知府有罪,迁都工程的执行就会多一道阻力;
如果判知府无罪,民间就会有人把这个案子当作“官府掘坟不究”的例证。
他坐了一整个下午,状纸摊在案角没有收。
当天傍晚朱高炽没有直接去应天府,先去了程壑川的住处。
程壑川正在院子里收晾了一天的旧书,见他进来,把书放回廊下的木箱里,在石凳上坐下。
“殿下是为王氏那个案子来的?”
朱高炽在对面坐下来:“这个案子怎么判,程大人您帮我拿个主意。”
“殿下心里很清楚该怎么判,不是吗?”
朱高炽坐在石凳上:“判知府有罪,迁都的事就多了一道坎;判知府无罪,民间就会
第181章 状告金銮殿-->>(第2/3页),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