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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暗潮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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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好东西,春杏在去送琥珀上马车回老家待嫁时,将她的行李掉了个包,之后再把东西分两次运出了府,衣裳什么的是一件不留全销毁在了王府茅坑里,首饰按个头大小都揉进了面团做成点心随程老五的货担子回了老家,家里有她三哥那个滑头,她是一点也不担心销赃的后续处理,早在她进城之前就跟她三哥商量好了,离渠城百里之外有个靠海的码头,带东西去那边倒几回手就谁也查不到她们家了……

    至于琥珀有没有嫁妆出嫁,春杏才懒得操那份心呢,琥珀看她的眼神就像在看一只蝼蚁一样,要不是张妈妈心善又贪财收下了她的贿赂,她早躺在刑房的停尸间里等人拿去喂狗了!

    在这个没有闭路电视没有指纹检测系统的古代,说白了就是饿死胆小的,撑死胆大的!

    春杏不是这个时代的人,她骨子里没有那种与生俱来的奴性,也没有对触犯法律的恐惧,在她眼里,没有不犯法的百姓,百姓只分两种,犯法被抓着的和犯法不被抓着的。

    要想在等级森严的封建统治下存活,没背景没门路出人头地的事想都不要想,每年守着几亩地或是一点点攒月例银子还不知道要守、要攒到猴年马月呢,还是空手套白狼来的快捷,上辈子看的那些侦探小说正愁没地方用呢!

    不过春杏偷东西也是有原则的,一句话概括就是:人犯我我就犯人,人不犯我我犯不犯人看心情。

    听上去好像挺不讲道理的,但春杏其实心里很清楚,常在河边走没有不湿鞋,万不得已她不会随便对人下手,留点银子够花就行了,本来她还想背靠着王府这棵大树猫在刑房里过几年悠闲的日子,现在看来自己还是趁早卷了包袱走吧,这哪是什么后宅啊,整个就一间谍窝嘛!十个丫鬟里九个是探子,剩下的一个不是等着被人利用就是随时可能被人打去半条命再送出府!她和兰花就属于剩下的“那一个”堆里的!

    最郁闷的是,她在明人家在暗,人家什么后台来路她一概不知,两眼一抹黑指不定哪天就被人当了枪使!

    春杏在这边焦急上火,却不知此时北院里有个人比她更焦急上火,此人正是跟春杏一个屋住着的眼下正趴在床上装屁股疼的胡桃,她今天下午趁乱翻了春杏的柜子,可却一样可疑的东西也没翻到,除了布衣之外就是些小丫鬟柜子里再常见不过的东西……

    胡桃疑惑了,玳瑁从枫肃轩回来之后见过的就只有春杏和李锦儿,春杏这里没有,难道在李锦儿那儿?

    夏露遗物里的那个东西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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