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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六章 赵明远交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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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自查在前,外部调查配合在后。

    “庆明赵明远的事在央行内部会公开吗。”

    “会但方式会控制。纪委会出一份内部通报范围限于司局级以上干部。不会对外公开除非ICAC那边的调查进展导致信息外泄。”

    “通报的时间。”

    “下周一。”

    李思远挂了电话。

    他坐在椅子上手里的笔一直在转转了很久。

    赵明远一个在央行工作了十几年的人因为几顿饭、几次电话、85万人民币把自己的前途葬送了。

    他不是一个坏人穆长准对他的评判可能是对的他是被利用的。但被利用不是免责的理由。

    李思远把备忘本翻到关系图谱的第四版在赵明远的名字旁边画了一个红叉。

    第七个红叉。

    下周一ICAC对陈蔚霖发出了传讯通知。

    吴振邦的消息在当天上午通过穆长准转到了李思远手里。

    “ICAC的正式侦查启动第一步传讯陈蔚霖。传讯日期定在周三上午十点ICAC北角总部。陈蔚霖的律师在今天下午确认了出席没有抗拒。”

    没有抗拒。

    “他请了什么律师。”

    “香港大律师公会的一位资深大律师专长是白领犯罪辩护。费用按市场行情至少每小时八千港币。”

    顶级辩护律师说明陈蔚霖知道事态严重。

    “陈裕康呢有动静吗。”

    “陈裕康目前没有出现在ICAC的传讯名单上因为ICAC的调查目标是亚太战略顾问的壳公司架构陈裕康不是这家公司的登记董事或授权签字人。ICAC要查到陈裕康需要通过陈蔚霖的供述或者进一步的银行流水追溯建立陈裕康和壳公司之间的实际控制关系。”

    实际控制关系这是关键。

    法律上的注册人是陈蔚霖。陈裕康的名字在所有公开和已获取的文件里都没有直接出现。他躲在亲属和壳公司后面干净得无法直接触碰。

    除非陈蔚霖交代。

    “陈蔚霖会交代陈裕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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