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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 判官斡旋,销奴籍,立女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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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禀报:“大人,方通判急信!八百里加急!”

    冯佥事精神一振,立刻接过信筒,取出密信,快速浏览。信是方通判亲笔,写于昨日深夜。信中除了通报州府对王县令背后靠山的调查进展(已锁定目标,正在收集证据),以及白云观的情况(观主清虚真人出关,对方通判的询问态度微妙,但承诺约束观中弟子,不参与邪道之事),重点提及了郑氏和林墨的事。

    方通判在信中写道:“……郑氏身世凄苦,为李家所害,乃此案最大之无辜苦主。其凤格苏醒,于破邪或有益。然其身为女子,嫁入李家,户籍依附,今李家败亡,其身份尴尬,若以犯妇或逃奴论处,恐失公道,亦寒义士之心。林墨(或已异变)屡次救郑氏于危难,携证据赴州府告发,于破案有功,虽形貌有异,行迹可疑,然其心向正,其行可悯。当此危急存亡之秋,宜团结一切可抗邪之力。冯兄可酌情,以郑氏‘戴罪立功’(指其协助揭露李家罪行、提供线索)、‘苦主特赦’为由,呈报宋知府,请其特批,销去郑氏依附李家之奴籍(实为妻籍,但以罪臣家眷论,可操作),准其自立女户,暂归原籍(或其指定之处)安置。如此,既可安其心,使其可公开露面,协助官府;亦为正名,显我官府公允。林墨之处,若其愿现身,可许其戴罪立功,协助解决阵法危机,事成之后,论功行赏,过往不究。此乃权宜之计,然关乎民心向背与破局关键,万望冯兄慎重考量,速与宋知府斡旋。方某在州府,亦会从旁进言……”

    方通判的信,可谓思虑周全,既点出了郑氏和林墨的关键作用,也给出了切实可行的操作建议——利用知府宋大人的“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心态,以“稳定民心”、“戴罪立功”、“解决当前最大危机”为由,特事特办,解决郑氏的户籍问题,并招揽林墨。

    冯佥事看完信,心中已有计较。他深知宋知府的脾性,此事若以“抓捕逃犯”或“审理复杂户籍”为由上报,必被拖延。但若以“平息地动妖祸”、“安抚惊恐百姓”、“避免更大民乱”为理由,宋知府为了自己的官帽和治下安稳,同意的可能性很大。

    “立刻备轿,本官要去面见知府大人!”冯佥事起身,对雷捕头道,“你继续加派人手,全城搜索郑氏和林墨,但传令下去,若发现其踪迹,以劝服、保护为主,不到万不得已,不得动武!尤其是郑氏,务必确保其安全!另外,将方通判此信之意,透露给宋知府身边的师爷,先吹吹风。”

    “是!”雷捕头领命,虽对那“怪物”心有余悸,但上命难违,且也觉得方通判的提议是目前最可行的办法。

    ------

    州府衙门,后堂。

    知府宋大人年近五旬,面皮白净,保养得宜,此刻却也是一脸疲惫和焦躁。青阳县的烂摊子,让他这个“太平知府”寝食难安。王有道贪墨下狱,李家勾结妖道事发,地动不断,邪阵逞凶,百姓死伤,这每一件都是足以影响他考绩甚至乌纱帽的大事。

    冯佥事求见,他立刻召见。听完冯佥事关于当前危机、以及方通判建议的汇报(冯佥事略去了林墨形貌变异等细节,只强调其知晓阵法内情、或有解决之法),宋知府捻着胡须,沉吟不语。

    “自立女户……此乃律法少有之特例啊。”宋知府缓缓道,语气犹豫,“况且,那郑氏毕竟是李家妇,李家罪大恶极,其虽称苦主,然无实证,恐惹非议。”

    “府尊明鉴。”冯佥事拱手道,“下官已查明,郑氏确为李家以邪法强娶,实为受害者。其手中握有李家与妖道勾结之部分证据,且其特殊命格,或对平息此次地动妖祸有所助益。如今阵法失控,地脉喷发,百姓涂炭,当务之急是解决此祸。若郑氏与那林墨能协助官府平息祸乱,便是戴罪立功,于朝廷、于百姓,皆是大功一件。届时,为其正名,准其立户,既可彰显府尊仁政爱民、处置得当,亦可安抚人心,稳定局势。至于律例,事急从权,特殊时期,当有特殊处置。方通判在州府,亦会从旁佐证,上达天听时,此亦为府尊临机决断、平息大祸之政绩也。”

    冯佥事这番话,可谓戳中了宋知府的痒处。政绩、稳定、平息祸乱、还有方通判和可能的“上达天听”……宋知府心动了。他本就不是什么有原则的能吏,此刻自保和求稳的心态占了上风。

    “嗯……冯佥事所言,不无道理。”宋知府捋须点头,“值此非常之时,确需行非常之法。既然那郑氏确系苦主,又有戴罪立功之可能,那林墨……也知晓阵法关窍,若能助官府平息此次大祸,本府便准你所请,特事特办。可令青阳县衙即刻办理,销去郑氏依附李家之籍,准其于青阳县自立女户,暂以……嗯,就以协助官府破案有功之良民身份安置。至于那林墨,若其愿现身助官府破阵,过往之事,可酌情宽宥,事后论功行赏。”

    “府尊英明!”冯佥事连忙躬身。有了知府这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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