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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亲戚联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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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违反公序良俗。他们凭什么说我有问题?就凭我不听他们的话?”

    “可是…”

    “秀兰,儿子说得对。”贝建国掐灭烟,“这信就是吓唬人的。他们不敢真告,因为没理。真告了,丢人的是他们。”

    “可他们万一真去单位闹呢?”

    “让他们闹。”贝西克说,“妈,您放心,我单位领导知道我的为人。上次刘工那事,是我举报的,公司还奖励了我。他们去闹,领导只会觉得他们无理取闹。”

    “那…那这信怎么办?”

    “简单。”贝西克拿出手机,把那封信拍了照,保存,“我先去复印几份,然后,给他们回封信。”

    “回信?回什么?”

    “回一封律师函。”贝西克说,“告他们诽谤、恐吓、侵犯名誉权。”

    “律师函?”李秀兰愣住。

    “嗯。我认识律师,让他起草一封。正式一点,让他们知道,我不是好欺负的。”贝西克顿了顿,“另外,爸,妈,我想做件事。”

    “什么事?”

    “我想把这事,写进公众号。”贝西克说,“把这封信公开,让读者评评理。”

    “公开?”李秀兰犹豫,“那…那不更撕破脸了?”

    “早就撕破了。”贝西克说,“他们敢写信,就该想到后果。我不怕公开,怕的是他们。”

    “可…”

    “听儿子的。”贝建国拍板,“公开。让所有人都看看,他们是什么嘴脸。”

    ------

    下午两点,贝西克联系了张律师。

    “张律师,有件事麻烦您。我亲戚联名写了封信,威胁要告我,还要去我单位闹。我想请您起草一封律师函,告他们诽谤、恐吓。”

    “信的内容我看一下…嗯,措辞确实有恐吓和诽谤嫌疑。但贝先生,这类家庭纠纷,律师函作用有限,更多是震慑。您确定要发吗?”

    “发。而且要正式,要严厉。让他们知道,我不是吓大的。”

    “好。我今天就起草,明天给您。费用按标准收,两千。”

    “行。”

    结束通话,贝西克打开电脑,登录公众号后台,开始写今天的文章。

    标题:《当亲戚送来联名信,我决定公开它》

    内容:

    “今天,我收到一封联名信。

    八个亲戚签名,措辞‘正式’,要求我:

    十日内搬回父母家,公开检讨,删除文章,接受婚恋指导,辞去工作。

    如不履行,将向我单位举报,向街道反映,限制我言论,将我家族除名。

    我看完,笑了。

    然后,我决定公开这封信。

    让大家看看,有些人为了控制别人,能无耻到什么地步。

    我不是货物,不是木偶,不是他们可以随意摆布的对象。

    我是贝西克,二十八岁,有工作,有收入,有思想,有尊严。

    我不结婚,是因为我没遇到想结婚的人,不是我有病。

    我搬出来住,是因为我需要独立空间,不是我不孝。

    我写文章,是因为我想记录真实,不是我想出名。

    我坚持原则,是因为我认为对的事就该坚持,不是我固执。

    这些,是我的权利,不是他们的任务。

    他们可以不喜欢,可以不认同,可以不理解。

    但他们没权利用一纸‘联名信’来威胁我,没权利用‘家族’的名义来绑架我。

    家族是什么?

    是血缘,是感情,是互相扶持。

    不是控制,不是威胁,不是用一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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