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造不出这种随身听,就算拿到磁带专利,也做不出能匹配它的播放器。
硬件的门槛,我们跨不过去。但音乐版权,可在我们手上。”
他指了指桌上的随身听:“这东西能放歌,靠的是磁带。磁带里得有歌,得有歌手,得有版权。
根据消息,三鑫在去年成立了一个唱片部门,一直在收磁带版权。
我现在想知道,他们在美国收了哪些?”
有人回答道:“主要是中小唱片公司和独立厂牌,但大头的版权还在我们和RCA手里。他们想在美国做磁带内容,绕不开我们。”
有人皱起眉:“所以总裁的意思是,只要我们卡住版权,拒绝授权,三鑫就会服软?”
总裁继续摇了摇头。
他知道这个随身听肯定会爆火,唱片机只能靠音质来撑住,但低档不了大势所趋。
更何况,美国此时对音乐市场的垄断管理的很严格,没有哪家唱片公司敢垄断市场。
“提出硬来办法的人就是彻头彻尾的蠢人,你们也别想着单方面打压。
别忘了,市场不是我们一家说了算。
四大唱片互相盯着,我们拒绝合作,他们会巴不得。
到时候国会唱片、迪卡唱片以及RCA胜利,转头就主动找上三鑫,把曲库送上门。
等于我们亲手把这个新硬件平台推给竞争对手。”
美国音乐市场监管对垄断盯得很紧,一家唱片公司没法独吞市场,这四大巨头也只占了全美的60%市场。
旁边的版权总监不解道:“您的意思是?”
我们可以授权,给他们磁带的授权,但是我们要附加几个对等的条件。
第一,哥伦比亚拿到磁带版本的优先授权资格。
后续我们新出的热门单曲,三鑫要优先和我们谈,不能直接一股脑全给另外三家;
第二,三鑫对外发售搭载我们版权的预制磁带,要标注我们的版权标识。
第三,我们要拿到他们磁带业务的销售数据,清楚市场热度以及用户偏好,方便我们调整发行计划。”
“就这些?”不少人觉得这就是在做慈善。
总裁到底是总裁,眼光就是比这些人高,他解释道:“限制太多,三鑫转头就去找迪卡和国会唱片。
我们要的是绑定,不是什么吃独食。
只要随身听这个新载体起来,我们跟着分到流量和销量。
如果我们不参与,这个新平台的红利,就全是对手的。
与其做拦路的人,不如做上车的人。
对手随时盯着这块蛋糕,我们慢一步,位置就没了。”
版权总监一下子就明白了思路:
“等后续我们摸清楚磁带市场的规模,还能再商量联合发行以及联名磁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