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很久了~」
「好了好了,各位爷,各位爷,开始了~」白连旗赶忙说道,确实,斗盆里两蛐蛐再次斗了起来,开始了第二轮的进攻。
「嗨!正看得起劲呢,没打成~」文三踮着脚看了半天,本以为有好戏看了,谁知道关键时刻两方偃旗息鼓了,没劲,没劲啊!
斗蛐蛐,那有什麽好看的,不就是两虫嘛!看虫子打架哪有看人打架来的爽利。
没办法,文三的三大爱好,喝酒,钻巷子,最後就是瞧热闹。典型的瞧热闹不嫌事儿大的主。
呃~其实骆子祥也差不多,钻小巷子就算了,他现在有向曹丞相发展的潜力。
此时陆中庸手中的笔一刻也不停,在本子上写道,愣头青屡次扑空已显败相,东乡平八郎则开始咄咄逼人的进行反击。愣头青腿上被咬了一口,它负痛闪避,东乡平八郎不容对手喘息,先以虚晃对手目光~
好家夥,这陆中庸不愧是小报记者出身,一个斗虫罢了,让他写的还以为是两人掐架呢,还是高手对决的那种。
还虚晃对手目光,那麽小的虫,也不知道他怎麽就能看到眼睛的,还徐晃?
不过,虽然陆中庸这货写的有些夸张,但此时愣头青确实已显败相,孙二爷的脸色老难看了。李二虎则是面露得色,就连脸上的刀疤都被撑得发红起来。
差不多了,真是一场酣畅淋漓的战斗啊,陆中庸准备收笔了,写到,看来斗盆里的厮杀已经接近尾声,东乡平八郎咬住对收手的肚子继续甩动,根本没有松开的意思,眼瞧着愣头青渐渐的停止了挣紮。
「哎哎哎,我认输,我认输,赶紧把它们分开。」要不就说文人一支笔呢,哪有陆中庸写的那麽玄乎,还没到那份上呢,不过愣头青确实是败了。
眼看再斗下去,愣头青就得废在这,吴用赶忙祈求道。
「吴掌柜的,它们现在已经绞杀到一起了,这是比赛不能把它们分开。」这时犬养出声了,他拒绝了吴用的投降,准备让它们战斗到底。
「哎呀~我的二百个大洋啊!」吴用那个心疼。
这是规矩,你投降人家得认才行,不认,那就得继续,就像打擂台一样,现在可不是友谊赛了,是生死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