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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一章 提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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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

    」

    「这把刀,我很久没用了。上一次用,是在金陵。有个贼人想偷我家公子的东西,我抓住他,没报官。报官太麻烦。我把他按在地上,用这把刀,先挑了左手的手筋,再挑了右手的手筋。那贼人嚎得像杀猪,血流了一地。後来他再也没偷过东西,因为他的手废了,连筷子都拿不起来。」

    赵肃民的牙齿开始打颤,咯咯作响。

    方勇继续说:「我这个人,不喜欢废话。我问你什麽,你就答什麽。别撒谎,我听得出来。撒谎的人,我会让他知道,撒谎的代价。那个代价,比手筋被挑还难受。」

    他把匕首在赵肃民面前晃了晃:「你知道人身上有多少根骨头吗?二百零六根。我掰断过不少人的,知道哪几根掰起来最响,哪几根掰起来最疼。你想试试吗?」

    赵肃民瘫在地上,浑身发抖,裤裆已经湿了一片。他跪在地上,磕头如捣蒜:「我说!我说!我都说!求求你别动刀!求求你!」

    方勇问:「孙老汉的大儿子,是不是你带走的?」

    赵肃民愣了一下,然後拼命摇头:「不、不是!我没带走过任何人!我是正经做生意的!」

    方勇看着他,没说话。叫衙役过来按住他的手,轻轻地把匕首插进肉里,也不是劈砍剁,就是慢慢在肉里搅动着,贴近骨头的时候,甚至开始慢慢刮擦。

    赵素民痛得浑身发抖,眼泪鼻涕全部下来,剧烈的挣紮甚至让两个衙役都有点按不住,撕心裂肺的喊声充斥整个监狱。

    「我说!我说!孙老汉的大儿子,是我带走的!不止他,还有好多人!我都招!都招!」

    方勇放下匕首,靠在椅背上,冷冷地说:「说。」

    赵肃民瘫在地上,断断续续地交代了。

    他原本是个商人,在金陵做生意,赔了本,欠了一屁股债。後来他认识了一个军屯的人,那人说军屯缺佃户,让他去招人。招一个人,给他三两银子。他觉得这是无本买卖,就干了。

    一开始,他是正儿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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