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不弃,擢为探花,授翰林编修。然臣才疏学浅,於经史之学实无所长。在翰林院数月,未能修成一史,未能编成一书,屍位素餐,愧对俸禄。
臣窃以为,与其在翰林院虚度光阴,不若外放地方,为陛下牧守一县,以尽微薄之力。
臣虽不才,然愿以《大诰》宣讲之法,用於治民,使百姓知法守法,使官吏不敢害民。若蒙陛下恩准,臣当鞠躬尽瘁,不负圣恩。
臣方敬谨奏。」
「虽然文采简陋,但是意思表达出来了,陛下应该会同意吧?」难得青鸢说了个低情商的话。
方敬翻了个白眼。
什麽叫文采简陋啊喂?我写得挺文言文了啊?
朱元璋拿着方敬的奏疏犹豫良久,手中的笔一直悬而未决。
这草包在翰林院,确实没什麽用。修史不会,编书不行。高巽志不敢给他派活,与其白拿俸禄,不如去地方上干点实事?
原本只打算把方敬的价值利用完,再给允炆立威的。
但是完全没想到,每次交给他的差事,他都能完成得漂漂亮亮的。而且挺会体察上意的,完全不用自己操心。
最重要的是,「改土归流」策,也能证明此子才能不在经学上,而在实务上——
充炆身边那些大儒们已经够多啦!这种能干实事的人好像还真不多,也许当初随口敷衍徐家那句「未来未必不是股肱之臣」,还真有可能不是虚话。
方敬这小子,在翰林院待着,确实浪费了。不如放出去,到地方上历练历练。
宰相也要起於州郡。
在金陵,方敬是草包探花;到地方上,他未必不能成为一个能臣。
朱元璋下定决心,刚准备提笔的时候,又把奏疏放下,靠在椅背上又犹豫了。
外放的话,还不能太远了,这刚跟徐家定亲呢,再怎麽说也是天德的女儿,得近一点。况且,万一他真是个草包,咱也能即时知道,把他给撤了,免得害了百姓。
朱元璋想了想,坐直身子,提起笔,在奏疏上批了一行字。
「准奏。着方敬即赴历阳知县任。勉之,勿负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