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一记重锤,狠狠敲在了他天灵盖上。隐秘的小心思被当场拆穿,他整个人都麻了。
没想到沈明朝会注意这么细节的地方。
坎肩把方向盘的手臂,都不自觉瑟缩了一下。
他脑子里疯狂翻找着说辞,还没等组织好语言,后排便又传来沈明朝戏谑的声音。
“你用我的名字纹身,经过我同意了吗?”
这件事沈明朝很早就发现了。
在她见到坎肩第一眼,真正吸引她目光的,其实不是青年裸露的双臂,而是手臂肌肉上多的那几行小字。
匆匆一瞥,她看得不是十分真切。
但自己的名字,她不可能认错。
手臂上刻字吗?有点意思。
只是过于非主流了。
若让她倒退十岁,可能还会深受感动,认为这人用情至深,是个浪漫疯子。
但可惜她成年了。
所以她真的不太理解这种行为,在身上纹身,就能保证感情不变质吗?
若是两情相悦,尚且能当作情浓的证明。可他们之间,连朋友都勉勉强强。
说到底,只是坎肩自我感动。
坎肩听出了沈明朝语气里的拒意,巨大的失落感瞬间将他笼罩。
他怕惹沈明朝更不快,连忙压低声音,顺从地说:
“对不起,我明天就去洗掉。”
纹身这件事,其实是个意外。
据当事人罗雀的说法,那天他喝得酩酊大醉,没有人拗得过他,也都懒得管他。
反正干他们这一行的,谁身上不带点伤疤和纹身,于是就顺他的意,在路边给他找了个纹身店。
纹身师问他们要纹什么。
罗雀不耐烦地摆了摆手,随口说:“给他纹个最简单的图案就行。”
可话刚出口就被坎肩粗暴地打断:“不行!”
“那你想纹什么?”
醉酒的坎肩意识模糊,听见这个问题大脑宕了会儿机。忽然像是灵光一闪,傻乎乎地笑了起来。
“嘿嘿,我知道纹什么了。”
他指着自己手臂内侧、靠近脉搏的位置,语气认真又执拗。
“就纹——”
“沈明朝,是我的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