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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9章 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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¼Œ不再让豪强代官催科。柳氏乃当地大族,世代替县衙收取赋税,除朝廷正额之外,又私加吏禄钱、脚布钱等名目,钱粮从百姓身上来入官账的不过几分,余下俱归柳氏。”

    他翻过两页。

    “贞观十一年春,县中再次按新法催收,柳氏却借口新法增课,暗中再加私派,有人不肯缴,便以抗拒官府之名拘拿;柳家庄客在乡里横行多年,县中差役也多与其相熟,百姓虽有怨,却不敢声张。”

    “卫老栓乃卫无双族伯,卫无双六岁失父,父亲卫长则当年被柳君则殴杀,柳家买通州县,以斗殴误伤结案,赔了些铜钱,此事便算过去,卫无双母亲改嫁,她便由卫老栓抚养成人,此女不肯出嫁,侍奉族伯多年,在乡间颇有孝名。”

    房玄龄继续道:“今年春税再起,卫老栓联合族中数户前往县衙告状,诉柳氏私派,谁知人到了县署后院,便被柳家帮办拖去责打,卫老栓当夜死在家中,县中仵作未曾验伤,只报病故。”

    李越眼神微冷:“病故?”

    “县中如此报。”

    房玄龄道:“乡民不信,纷纷聚集到县衙外讨说法,柳家庄客与县中差役出来驱赶,双方冲突之中,柳家庄客头目死了,县中差役也死了两人,乡民死伤七人,绛州调邻县州兵入境弹压,拿下乡民四十余名。”

    李越的手指停在案面上。

    “至此,便有了三桩案子——柳家私派之案,卫老栓死亡之案,乡民冲突之案。”

    “可柳家与县署都说,百姓先聚众闹事,死伤皆因乡民拒捕;乡民则喊冤,若非柳家私派逼迫以至于卫老栓被打死,谁也不会围县衙。”

    房玄龄将目光落到卷宗末尾:“绛州刺史奏报,称案情已明,只待政务院定夺,可臣看过卷宗之后,觉得所谓案情已明不过是各方都已备好说辞,真正的真相反倒被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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