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主义叙事风格!”
“是是是。”
余乐拉过一把椅子坐下,翘起二郎腿,吸了一口奶茶,珍珠在嘴里嚼得咯吱响。
“我也觉得挺好的。特别是那句‘秋裤的红,是你给的痛’,简直振聋发聩,听得我都想去买两条穿上。”
薛芝谦脸一红,气势瞬间矮了半截。
他又不傻,当然听得出来这是反话。
“老板……”
薛芝谦凑过去,一脸委屈巴巴,那模样活像只被主人踢了一脚的哈士奇。
“我想当唱作人。真的。”
“我不想一辈子都唱别人写的歌。我想有自己的表达,想唱自己的故事。”
余乐看着他。
这小子虽然平时看着没个正形,但在音乐这事儿上,那股子倔劲儿确实像那么回事。
“有志气。”
余乐点了点头,把手里的文件袋在桌面上轻轻敲了两下。
“本来呢,我是给你准备了两首新歌。”
薛芝谦的耳朵瞬间竖了起来,眼睛像雷达一样精准锁定了那个文件袋。
“但是——”
余乐话锋一转,把文件袋往回拉了拉,一脸遗憾。
“既然你有这么宏大的理想,立志要当独立唱作人,那我这个当老板的,肯定不能拖你后腿。”
“这种‘嗟来之食’,肯定会侮辱你的创作人格。”
余乐站起身,作势要走。
“这两首歌我就先收回去了,留给别的艺人吧。我看那个刚签进来的练习生好像也不错……”
话音未落。
一道黑影如同饿虎扑食般冲了过来。
“噗通!”
薛芝谦双膝着地,滑跪到了余乐面前,两只手死死抱住余乐的大腿,动作行云流水,熟练得让人心疼。
“爹!”
这一声喊得,那叫一个撕心裂肺,感天动地。
“老板!亲爹!我错了!”
薛芝谦仰着头,脸上写满了“真诚”二字,刚才那股子艺术家的傲气瞬间喂了狗。
“我就喜欢吃嗟来之食!我就喜欢被您投喂!您就是用歌把我砸死,我也绝不哼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