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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揣着十万块,咸鱼要去“败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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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行行,艺术。”刘晓丽无奈地摇摇头,转身往厨房走,“饭菜都要冷了,吃饭吧。”

    余乐看着刘晓丽的背影,不禁嘴角勾了勾。

    这女人,有点意思。

    明明为了给茜茜凑学费和置装费,连以前那些名牌包都偷偷卖了两个,这会儿却在这儿跟他装大款。

    “行吧。”余乐把支票揣进大裤衩的兜里,拍了拍。

    “那我就先收着,当是软饭硬吃了。”

    餐桌上,刘茜茜正跟那盘红烧牛腩进行着殊死搏斗。

    她吃相不算文雅,嘴角还沾着一点酱汁。

    看见余乐又端着一盘菠菜出来,这丫头立马护住了面前的盘子,警惕得像只护食的小狼狗。

    “给我留两块!”她含糊不清地嚷嚷,“我在长身体!”

    余乐把菠菜往她面前一墩。

    “吃菠菜。肉吃多了不怕长胖啊?”

    刘茜茜气得瞪圆了眼睛,刚想反驳,却被余乐一筷子夹走了碗里最大的一块肉。

    “男人果然是善变的,刚来的时候你都会把火腿肠让给我们吃呢!”

    余乐撇了撇嘴。

    “那只是我不爱吃火腿。某人那时候还说要减肥呢?现在咋不减了?”

    刘茜茜气急败坏喊道。

    “妈!你看他!”

    刘晓丽看着这一大一小两个活宝斗法,脸上露出一丝疲惫但温和的笑意。

    她拿起筷子,却没怎么夹肉,只是挑着菠菜吃。

    余乐嚼着牛肉,余光瞥见刘晓丽放在桌下的左脚。

    那只脚的脚踝处贴着一块膏药,边缘已经有些卷边了。

    这是跳舞留下的老伤。

    最近为了多带几个艺考班赚钱,她每天站立的时间超过十个小时,这腿怕是早就肿了。

    嘴里的牛肉突然就有点不香了。

    余乐是个想躺平的咸鱼没错,但他不是吸血鬼。

    上辈子在名利场里摸爬滚打,见惯了那些大难临头各自飞的塑料夫妻。

    像刘晓丽这种明明自己累得要死,还要维护这一家子体面的傻女人,简直就是稀有动物。

    这软饭,咽下去有点硌嗓子。

    ..........

    次日清晨,北京的天空灰蒙蒙的,透着一股子深秋的萧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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