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重点。
陈静继续道:“一个可行且相对隐蔽的方案是:在香港设立一家贸易公司(HK CO.)。香港税制简单,税率低,且对海外利得免税。
然后,由这家香港公司作为名义上的‘采购方’和‘出口方’。”
她拿起笔,在便签纸上画了一个简单的流程图:[货源] --> (销售给) --> [香港公司] --> (出口至) --> [国内公司] --> (销售给) --> [终端客户]。
这样,您的国内公司就能取得合法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作为进项税额进行抵扣。
同时,进口货物的采购成本,包含关税、运费等,可以全额作为企业所得税的计税成本。”
周文远补充道:“这个架构的关键优势在于:
解决进项抵扣:获得了合法的进口环节抵扣凭证,大幅降低增值税税负。
成本确认:进口报关单上的价格成为国内公司的采购成本,解决了企业所得税的成本列支问题。
资金流转:利润可以部分留存在低税率的香港公司,用于境外再投资或支付国际费用。
来源模糊化:” 周文远特意放慢语速,看向陆唯,“海关报关文件上,原产地会显示为香江,商品描述是‘进口海鲜’。
这就在官方文件和商业链条上,将货物来源与您之前的国内渠道进行了有效的隔离和‘洗白’。
这个架构就是合法合规的。没有人会、也没有必要去深究香港公司的上游究竟是谁,货物最初从哪里来。
国际贸易中,经过中间商转手是非常普遍的现
第382章 终于解决了心病-->>(第2/3页),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