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见了克拉拉·肯特,那个终于接住了路明非,明明拥有撕裂世界的力量,却只想带衰仔去吃半价快餐、修不好拖拉机的超人。
她是温柔的,像是堪萨斯农场正午的太阳,毫无保留地把光洒在他身上,告诉他‘我们不是怪物,是同类,是人。’
进入议会...
遇到那群灰烬,从而知道,他并不强大,也并不特殊,被人调侃‘小家伙,你怎么像史尔特尔一样’,路鸣泽老脸一红,只能趴在路明非肩上偷偷吐槽‘我现在可没说过要让世界燃烧。’
遇上中世纪的克拉克...遇上巴莉...
从被人照亮,到照亮他人,一路下去,直至成为多元的小太阳,
可人生依旧如此...
有人看完前三章便居高临下地大骂着你这主角怎么那么废物,怎么就那么衰?!有人不相信路明非能够成长,有人相信但是容易觉得疲倦,写不过三个月就会打出OVER重走江南老路,有人说哈哈哈哈路明非是个衰仔!哪怕去了异世界也要当衰仔!有人怒骂我的学姐去哪了,你舔这些女人和舔诺诺有什么区别?!
有人说...呸!
就路明非这衰仔也配去DC?他去DC有个屁用,我上我也行!
但我还是想写这个故事。
不再是那个为了所谓的‘权与力’而献祭一切的悲剧,不再是那个‘凡王之血,必以剑终’的死循环。
我想写的是,当那个衰仔终于被人坚定地选择时...
当他有了哪怕世界毁灭也要回去的家时,他会爆发出怎样的光芒。
他不想当龙王,他也不想当什么世界的皇帝,登上什么天之王座。
他只想当那个会在韦恩庄园里和阿福吐槽今天的红茶不好喝,会在大都会的公寓里和克拉拉抢炸鸡...
——活在人世间,一口面包一口葡萄汁的弥赛亚。
我想像那一幕,路明非在大都会的天空划过,遥远的哥谭仿佛从烟尘上冉冉升起,韦恩大厦高耸入云,阿卡姆铁门坚不可摧,路人们却搭着手眺望,见朝阳升起。
似乎有些自嗨......
可引用江南写在九州再版时的一篇杂谈——我觉得当初的那个孩子在我身体里活了过来,他蓬头垢面但目
三江+上架感言:周日上架!-->>(第2/3页),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