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做出决定,当下最紧要的还是去血骷髅打擂,这是整个雷龙目前最大的事情,在这之前你都不会受到太多打扰。
“我的建议是你可以再提高提高,因为想赢会很难。大老板之所以搞全体格斗课,就是因为之前在下一级的较量中吃瘪了。
“血骷髅的格斗高手远比雷龙多,他们肯定是五个特级拳手出战。他们那的特级拳手,可不像西苑这两个过得这么高枕无忧,是真正在无数格斗中成长起来的。”
陈冲若有所思:
“你是说袁金华和汪智仁比不过他们?”
“他们在成为西苑的领导者之前都很不错,但我觉得他们很久没提高了。”
于峰摇摇头:
“不说他们,但凡事只能靠自己。
“你要是赢了的话能有雷龙和血骷髅的双份奖励,而且还能增加你自己的分量,也是后面做选择的筹码。输了就正相反,什么都没有不说,恐怕还会挨整。
“还有最坏的结果,酒吧直接划一部分股份给血骷髅,你们的合约说不定也会被卖过去。相信我,去了骷髅帮你肯定会怀念这里,至少你不像喜欢剃个阴阳头然后往脸上纹身的人。”
陈冲点点头,骷髅帮的混乱他是听说过的,毒品、暴力、杀戮,那是个纯粹的荒原帮派,远没有雷龙的相对秩序。
不过他想起一事,意外道:
“还能被卖过去?那成了骷髅帮的人,地龙汤怎么办?”
“骷髅帮会给你们注射‘粉红骷髅’,代替地龙汤。”
陈冲沉默了。他听过这个名字,一种本地流行的超级毒品,看来还毒过地龙汤。
他不确定自己能不能免疫,毕竟自己只是消化能力强,还不是百毒不侵,地龙汤也是激活第一形态之后才完全无虑。
考虑到毒品是直接注射进血管,都不经过他的胃,他很怀疑自己能不能顶住。
所以他将刚刚泛起的“不如输掉擂台加入骷髅帮,然后在那混乱的地方寻找离开的机会”这个念头又先按下去了。
看来眼下只有先赢下半个月后的擂台,免得自己再坠入一个更不可测的境地。
但那之后,最好还是寻找办法离开这里,免得卷入无休止的争端和漩涡。
“其实龙志斌这个人,野心虽然很大,却又太小心了。”
于峰说到这里,顺口谈起来:
“整个九十七号聚居地,只有他是还要用药物控制手下的,骷髅帮若不是要覆盖地龙汤,也不会用粉红骷髅,他们自己都不够卖。”
陈冲问:
“其他家不怕人跑掉么?”
“跑不掉的,只要在这个镇子就绝对跑不掉,不论有没有打药。”
于峰说:
“过去也有人试过,不过都被抓回来了,无一例外。”
“嗯?”
陈冲眉头瞬间皱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