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商品经济发展迅速的江南、岭南、运河沿岸,早已名存实亡。土地兼并、人口增长、赋役压力,使得大量小农破产或半破产,成为“客户”(佃农)或流入城市、工场谋生。与此同时,海贸繁荣催生的巨大需求,又吸纳了大量劳动力。
在扬州、广州的码头,每天清晨都有“人市”。那里聚集着等待雇佣的“脚力”(搬运工)、“篙工”(船工)、“杂作”(零工)。工头或船主前来,根据体力、技能、口碑议价雇佣,日结或按航次结算。契约关系简单直接,来去相对自由(尽管常受行会、帮派约束)。在杨大椿的窑场,那些来自乡村的雇工,农忙时可能还会回乡帮佣,但更多的时间已固定在工场,领取货币工资,购买口粮,成为脱离土地、依赖市场的“雇工人”。
更专业的工匠,如瓷器匠、铁匠、木匠、船匠,其身份和议价能力更高。他们可以受雇于大型工场,也可以自己开设小作坊,承接来料加工或订单。在泉州、广州,甚至出现了初步的“劳动力市场”和“工匠行会”,负责协调工价、制定行业规范、提供互助。尽管“匠籍”制度在名义上依然存在,官府大型工程(如造船、建筑)仍可征发匠户,但在蓬勃的民间经济领域,货币雇佣关系已占据主导。劳动力,开始成为一种可以在市场上买卖的“商品”。
三、钱生钱:金融的萌芽与资本的躁动
巨额的金银流入,不仅作为财富储存,更在急切地寻找增值的途径。传统的土地投资仍是重要去向,但在江南、岭南等商业中心,投资工商业的回报率显然更具吸引力。于是,早期的商业资本开始向产业资本转化。像冯若芳投资杨大椿的窑场,海商投资造船、制糖、采矿,就是典型。他们提供资金、原料、销售渠道(甚至海外市场),工场主(或工匠团体)提供技术、管理和劳动力,利润分成。这是一种松散的“合伙制”或“预付包买制”的延伸。
更引人注目的是金融活动的空前活跃。“柜坊”从最初的贵重物品保管、汇兑,逐渐发展出存贷款业务。广州富商蒲同文的“同文柜坊”,不仅吸收番商、海商的巨额存款,还向中小商人、手工业主发放贷款,收取利息。他甚至开始尝试发行一种以金银储备为抵押的“金票”、“银票”,在一定商圈内作为大额支付凭证流通,减少了金银搬运的麻烦和风险。虽然这还远非现代银行和纸币,但信用货币的雏形和银行信用的萌芽已现。
“质库”(当铺)和民间借贷网络更加发达。在长安西市、洛阳南市,出现了专门从事“飞钱”(汇票)承兑、买卖的铺席,形成了初步的“汇兑市场”。一些大胆的商人甚至开始进行“海上保险”的雏形——数家商号联合,对某次远航的货物和船舶进行“保赔”,收取保费,若船货安全抵达,则赚取保费;若遇海难,则按约定比例赔偿。这虽然原始且风险极高,但反映了资本试图规避风险、扩大利润的冲动。
四、市与城:商业网络与城市革命
商品经济的活跃,重塑了帝国的市场网络。传统的“坊市制度”在扬州、广州、泉州等贸易中心城市早已瓦解,店铺临街开设,夜市通宵达旦。在长安、洛阳,虽然皇城、宫城附近的坊市管理仍较严格,但东西两市的规模空前扩大,周边坊里商业气息浓厚,宵禁时间也屡有突破。一种更自由的“街市”形态成为主流。
定期举行的“草市”、“墟市”在广大乡村地区如雨后春笋,连接着最基层的生产与消费。区域性的
第259章 经济大革命-->>(第2/3页),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