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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首次去黑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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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手在即将触碰到他头的时候,顿住了。

    她可还没忘,这几个小子头一个比一个油。

    大儿子闭上眼美滋滋地伸着脖子,等着娘摸自己的头。

    等了许久,他睁开眼却只看到了江不羡的仓忙逃窜的背影。

    老大背上背篓,抬脚跟上。

    不知走了多久,脚下的路越来越好,从狭小的小路渐渐变成了大公路。

    石拱右侧立着个充满岁月的石碑,石碑上写着:涧溪镇。

    “娘,就是这儿了。”大儿子李兴邦指着石碑。

    一路上,背篓都是他背着。

    江不羡要了好几次,可老大都强硬背着,不肯给她。

    江不羡循声望去。

    镇上没什么人,三三两两地摆着摊,摊前却没什么人。

    两人来到一条巷子口,巷子四通八达,到处都是逃跑的路。

    这就是黑市了!

    一旦有人来抓,往哪条路跑都能跑掉。

    江不羡和老大李兴邦站在拐角处,一个黑衣男人走进来,东张西望。

    “大哥,兔毛要不要?”江不羡低声问道。

    男人颇为挑剔地掀开黑布看了看,兔皮倒是好的,很完整的兔皮,毛发也很漂亮。

    男人有些心动,“你这个多少钱?”

    江不羡伸出五根手指,“五块钱,或者粮票也行。”

    她现在只想要粮票,和现金。

    听到五块钱,男人连价都没讲,直接离开去了别处。

    老大有些忧愁道:“娘,这个五块钱会不会太贵了?”

    江不羡叹了口气,摇摇头,“这个兔皮很完整,五块钱并不贵,再说了便宜的我们这一趟都不划算。”

    再等等吧……

    这一等,等了许久都没人来过问。

    就连江不羡都开始思考要不要降价售卖这张兔皮时……一个儒雅的中年男人站在了她面前。

    “小妹,你这个兔皮咋个卖?”

    江不羡抬眸打量了一眼男人,穿着的确良的衬衫,外面穿着厚厚的棉袄,手上还戴着手表。

    这一看就有钱。

    江不羡伸出一根手指,“大爷,我这个是刚打的兔子,皮也是为了完整特意贴着肉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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