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官唧唧歪歪,老子手都要痒烂了!”
他一把抢过那把短铳,看都没看,直接塞进裤腰带里。
“船呢?船在哪?老子现在就要走!”
“曹国公李景隆已经在通州码头集结。另外……”
青龙顿了顿,语气有些古怪。
“殿下把辽东那四万名‘疯狗’战俘也调来了,归您和曹国公统领。”
“四万疯狗?”
朱高煦的眼睛瞬间亮得像两盏探照灯。
他太知道那群人是什么货色了。那是他在北平做梦都想带的兵!一群只知道撕咬、不知疼痛的野兽!
“哈哈哈哈!好!太好了!”
朱高煦把那杆六十斤的马槊舞得呼呼作响。
“李景隆那个软脚虾懂个屁的带兵!这四万疯狗,是老子的了!”
“告诉太孙!这活儿老子接了!”
“等老子回来,给他带一船那边的脑袋当球踢!”
看着朱高煦那副恨不得立刻插上翅膀飞去杀人的背影,青龙忍不住打了个寒颤。
太孙殿下,这是把大明最大的两个疯子,哪怕是拴都拴不住的那种,全扔到那个岛上去了。
再加上四万个饿鬼,还有那种丧尽天良的“没良心炮”……
这已经不是战争了。
这是一场披着大明官方外衣的,彻头彻尾的——物种灭绝。
……
通州码头。
这里的空气已经凝固了。
不是因为冷,是因为杀气。
四万名衣衫褴褛、满身恶臭的战俘,密密麻麻地挤在江滩上。
他们手上还带着早已磨得锃亮的镣铐,但那种眼神,并不是待宰羔羊的恐惧。
而是一种被压抑到极致的疯狂。
他们在等。
等那个能解开他们项圈的人。
阵前,李景隆一身猩红大氅,虽然脸上的淤青还没消退,但那种“大明军神”的范儿已经拿捏到了极致。
他骑在那匹高头大马上,手里并没有拿马鞭,而是拿着一把特制的雁翎刀。
这是当年他在辽东,带着这群人把北元骑兵剁成肉泥时用的刀。
“都给本公把头抬起来!”
李景隆的声音并不大,也没有嘶吼,只是冷冷的一句。
唰——!
四万颗乱糟糟的脑袋,整齐划一地抬起。
四万双眼睛,死死盯着那个骑在马上的身影。没有死气,只有一种近乎病态的狂热和崇拜。
在辽东,他是把他们当牲口用的监工;但在战场上,他是带着他们吃肉、喝血的狼王。
“我知道你们在想什么。”
李景隆策马在阵前缓缓踱步,目光扫过那一张张狰狞的脸。
“朝廷把你们当罪犯,当耗材。但本公知道,你们是这天下最好用的刀。”
“怎么?还没杀够?”
人群中传来沉重的呼吸声。
“好,本公就带你们去个能杀够本的地方!”
李景隆猛地拔高音调,手中长刀直指东方的海面。
“前面那是海。海的那头,有个岛。那岛上的人,比你们还矮,比你们还弱!但他们家里全是银子!全是女人!”
“太孙殿下有令!”
李景隆从怀里掏出那份明黄色的圣旨,高高举起。
“解开镣铐!发刀!上船!”
“那是本公给你们找的新猎场!”
“到了那边,抢到的东西,一成归你们!杀够十个人,免死罪!杀够一百个,给你们大明良民的身份!给你们分地!”
“想继续当只能吃土的牲口,还是想去那边当大爷,当祖宗,全看你们手里的刀快不快!”
“告诉本公!你们是这大明的囚犯,还是我李景隆的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