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大翔的直播间里,这位法学泰斗推了推老花镜。
“贺天明的质疑在法理上有一定的合理性。孤证确实不能定案。但我注意到一个细节,陆诚刚才说的是物证一,这意味着后面还有。”
法庭内。
陆诚听完贺天明的话,让激光笔在手指间转了半圈,语气平缓。
“贺律师说这是孤证。”
“那我帮他补上。”
陆诚拇指按下按钮。大屏幕上那张静态网络图动了起来。
红色的资金流从三百万现金节点开始,一笔一笔的往外扩散。
每经过一个离岸公司的节点,金额就变一次,名目就换一次。
投资款、咨询费、技术转让金、股权收购溢价。二十多个壳公司,上百个银行账户,资金在里面绕了一个复杂的圈子。
红线始终没断。
激光笔的红点跟着红线移动,一站一站的点过去。
“这笔黑钱,贺律师,它可没沉睡。”
陆诚嘴角微扬,目光冰冷。
“一九九八年,三百万进入徐天成在开曼群岛注册的第一家离岸公司。二〇〇三年,资金经维尔京群岛转至新加坡。
二〇〇八年,回流至香江,通过一家投资基金注入宏宇集团前身。
二〇一五年,拆分为七笔,分别进入七个自然人账户,这七个人,全是徐天成的司机、保姆和远房亲戚。”
激光笔停在网络图的末端。一个标注着红色感叹号的节点。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七日。”
陆诚念出日期,语速放慢。
“最后一笔与该原始赃款存在直接关联的资金,金额一千二百万,从徐天成控制的幽灵账户转出,用于全款购买魔都新天地一套豪宅。产权登记人,是徐天成的情妇,王某某。”
陆诚转向审判长。
“请法庭查验物证二、物证三、物证四。”
书记员接过三份文件袋。陆诚逐一说明:物证二,涉及十七家离岸公司的完整银行流水,由国际刑警组织协助调取,盖有瑞士、新加坡、开曼三地金融监管机构的认证钢印。
物证三,七家离岸公司的注册文件,法定代表人的签名笔迹经鉴定,均出自徐天成之手。物证四,豪宅的购房合同、转账凭证及产权证复印件。
三份物证摆在桌上。
和交割单一起,将二十六年前的资金轨迹,连接到三年前。
审判长逐一翻阅,左右两位审判员的目光在文件和屏幕之间来回移动。
陆诚收回激光笔,面向审判席,声音低沉
“审判长。”
“根据《夏国刑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追诉期限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陆诚偏头,目光扫过被告席。
“徐天成对绿洲案赃款的掩饰、隐瞒,是其抢劫杀人罪行的延续。这种洗钱行为从一九九八年持续至二〇二三年,长达二十三年,从未中断。
犯罪行为终了之日,是二〇二三年六月十七日。”
陆诚停顿片刻。
“距今,三年。”
陆诚把激光笔搁回桌面,笔身在桌上转了小半圈,停住。
“本案追诉时效,远未届满。”
法庭内鸦雀无声。
被告席。
第892章 二十六年的洗钱路,三年前才断-->>(第2/3页),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