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194章 十骑卷云岗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进书架
竟连一次失误的余地都没有。

    不,是承受不起。

    此前折损两个斥候,就已经是沉重的打击。

    李煜将这些杂念从脑中甩开,目光重新变得清明专注。

    他朝身边骑卒,大声呼喝。

    “此行疾驰而进,马力有限,务必要一日而返!”

    北探,是为了获取情报以明生路,而非一时的意气之争。

    徐徐图之,方为上策。

    随即,李煜不等身后亲卫的回应,又朝前方三名夜不收的背影呼喊。

    “李季!”

    他的声音再度拔高,确保每个字都能穿透风声,清晰地送入前方斥候的耳中。

    “你三人前出探哨,勿要超出三里!”

    “若遇险途,即刻回撤!”

    “哪怕只探明最近的一股尸群在哪,我们此行便不算白来!”

    “听明白了么!”

    前方传来三声简短的回应,裹挟在呼啸的风中,却依旧清晰。

    “明白!”

    李煜看着他们伏在马背上的身影。

    看着他们身上那与环境融为一体的暗色罩衣。

    心中一定。

    夜不收的战场,从来不是正面冲杀。

    他们不穿累赘的扎甲,惯穿皮甲、棉甲,最多不过是锁子甲,或者干脆无甲。

    外面一定会罩上辅助隐蔽的暗色罩衣。

    有时,头顶就连有可能存在些许反光的笠盔都不戴,转而以毡帽或网巾束发。

    一切,都为隐蔽与迅捷这两个词服务。

    黑夜、阴影与弓矢,才是斥候独自生存最可靠的伙伴。

    对军中斥候而言,很多时候,能把一道至关重要的情报成功带回主将面前,本身就是一场胜利。

    就连兵刃,他们更精通的,也是便于藏匿与近身搏杀的短兵。

    斥候之间的对决,残酷而迅捷。

    长兵器,在斥候们的小队厮杀中,远不如弓弩好用。

    双方骑马对冲,用长兵器一决生死的场面,极其罕有。

    胜负,往往在接敌之前,就已由双方呼啸而出的弓矢决定。

    在高速奔驰中,失去了胯下的战马,就等于失去了双腿,只能在旷野中,任由对方戏弄屠戮。

    近距的袭杀,长兵又远不如在黑夜或复杂地形的遮蔽下,用短兵发起的致命一击来得出其不意。

    总是高风险,高收益。

    这也是为何,一个老练的夜不收,如此稀少,如此珍贵。

    “吁——”

    李煜轻勒缰绳。

    马速应心而动,稍稍放缓。

    这是为了和前出的哨骑,提前拉出足以应对突发状况的安全距离。

    若是当先的三骑哨骑被尸群死死咬住,那么......将尸群引离后军,同样是他们的责任。

    即使,需要肩负生命之危。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