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文付了钱,拎起鼠笼,正要转身离开,一位顾客走进商栈。
马文打量了对方一眼:手持红宝石法杖,身上的法袍绣着金丝花纹,行走之间,周身荡起微弱的魔力涌浪。
一个很有钱的狂野术士。
“老板,店里的治疗药水我全包了。还有法术卷轴,三环以下,除了死灵法术全都要。三环的只要火球术!
不用担心钱不够。为了救出艾蕾小姐,就算掏空积蓄我也在所不惜!”
术士很豪气的将一个鼓鼓囊囊的钱袋砸到柜台上,好几颗钻石从里面滚出来。
“咳咳咳……请稍等,客人。”有大主顾上门,病恹恹的店主大叔也打起精神。
术士瞥了一眼正要离开的马文,居高临下审视一番,忽然叫住他:“朋友,我的团队要去完成女公爵的委托。队伍里还缺一个法师,感兴趣吗?
不用担心。你实力太弱,所以不用参加战斗。只需要做侦查、警戒等杂务即可。杀敌就交给我吧。我的法术,是无敌的!
一天50金币。怎么样,以你的经济状况,这个开价已经很优渥了。
再附赠一个福利吧。等我救出艾蕾小姐,会慷慨的允许你参加我们的婚礼。
你这样的人,恐怕一生也只有这一次机会,能进入博德之门上城区了。”
马文默默计算了一下。
从友善之臂前往斗篷森林深处的碎骨部落,需要步行七天。
来回就是十四天,一共能赚700金币。
这可是七百头山羊!
可惜,如果马文没有金手指,平生志向只是赚够了钱就退休当牧场主,再娶个大屁股乡下姑娘,过平平淡淡的田园生活,或许会为这700金币动心。
“很抱歉,我接了其他工作。”马文指了指手中的小白鼠。
“给了机会却抓不住。这就是为什么你的法杖只是根普通橡木棍,而我的法杖价值千金。”富豪术士一脸傲慢,“算了,和你的小白鼠过家家去吧。”
马文微微一笑,不以为意。
你为了救出骑士小姐,豪掷千金。
我为了清缴地窖怪物,精打细算。
大家都有美好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