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的转移矛盾。
    胡屠那可是天生力气的糙汉,一巴掌能把人打得满地找牙。
    “原来细狗在这年代叫疾犬。”
    曹德越看越眼热,两只狗都是上等的华夏细狗,传承了几千年的本土猎犬。
    神话故事里,二郎显圣真君的哮天犬就是细狗。
    胡屠户看了看曹德,又将目光看向地上的两只狗。
    家里开的是肉铺,自然少不了鸡鸣狗盗之徒夜间偷窃。
    哪怕县里的泼皮都知道,他胡屠户不是善茬。
    依旧挡不住行窃之人。
    县衙衙役是收钱办事,找他们抓贼,给出的孝敬比丢的肉还多。
    靠天靠地不如靠自己,索性养几条狗防贼。
    却没想。
    曹德似乎也看上了两条狗。
    “原来是有主之物,胡屠,看在我关顾你买卖份上,两条细……两条疾犬卖给我如何?”
    听闻名狗有主,曹德马上丢下孙三,满面笑容和胡屠户套交情。
    “每日离开我家肉铺买肉的人多了,老子是不是谁都要给面子!”
    胡屠户脸色一沉,顺势拿起案上剔骨刀。
    “胡屠,狗给你留下,我先走了。”
    孙三担心打起来溅自己一身血,直接脚底抹油开溜。
    “这样吧,我给你一贯,把它们卖给我如何?”
    曹德是真心喜欢两条疾犬。
    前世驻地毗邻城市训犬大队,曹德没少过去溜达。
    学了不少驯狗,养狗,观狗的本事。
    不夸张地说。
    只要给两条狗好好吃上一两个月,不用任何训练,绝对是捕猎的一把好手。
    细狗不适合充当工作犬。
    但是在另外一方面,有着无可替代的作用。
    身兼猎犬和护卫犬两层能力。
    既能看家护院,又能进山捕猎。
    性格忠诚,对陌生人十分警惕。
    拿出再多吃食,它也不会让陌生人靠近自己的领地。
    而且嗅觉灵敏,奔跑速度无与伦比。
    “胡屠,你这肉铺挺热闹啊,我们兄弟来了三四次,今天也该给个痛快话了。”
    气氛凝重之际,两名官差进了店里,其中一名衙役摊开手,似乎向胡屠户索要东西,另一名官差则是拔刀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