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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我叫李婉莹,我想跟你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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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刀甚至还甩了甩刀身上的血渍,然后又整整齐齐地回来了。

    围着乔诗诗转了一圈之后,同时没住了她的体内。

    虽然已经看过一次了,再看第二次,李婉莹还是那么的震撼。

    太强了!

    这是人类能做到的吗?

    好粗的大腿!

    她一定要想办法抱住!

    李婉莹开始冥思苦想自己的特长,考虑自己有什么,是能够打动对方的。

    如果这辈子,能够一直跟着她,让她干啥就干啥,主打一个懂事听话不背叛。

    这个上楼寻找的人,去而不归,顿时引起了楼下的警觉。

    于是那个老大,再次派人上来看看情况。

    然而这一拨人,跟前面两波人一样,都被留下了。

    就像是葫芦娃救爷爷,一个接一个,一串接一串儿。

    十来分钟的功夫,一半人都留在这里了。

    李婉莹直接看麻了。

    好,好好。

    大佬的爱好就是这么特别。

    就是喜欢看他们前赴后继地来送死。

    李婉莹非常懂事的把这些尸体,艰难的,一个个的,全都从窗户丢了下去。

    惹的商场下面的丧尸,兴奋地嗷嗷叫,纷纷抬起头张大嘴巴,等待下一波的投喂。

    李婉莹从隔壁的商铺,找来了拖把或者是不穿的衣服,把地上的血渍擦得干干净净。

    做保姆,得自觉干活儿。

    不能等主人吩咐了才干活儿。

    眼睛里的有活儿。

    果然,李婉莹的举动,得到了乔诗诗赞许的眼神。

    虽然前世她已经见惯了鲜血,但是现在既然能过好日子,为什么要为难自己?

    或许身边带个小保姆也不错。

    不,不。还是算了吧!

    还是一个人安全。

    这个时候,楼下的老大,再反应不过来,他的马仔都完蛋的话,他真的就是愚不可及,蠢不可及。

    于是他带着剩下的人,带着武器全都冲了上来。

    “他们人呢?你把他们都弄哪儿去了?”老大看着乔诗诗狞笑一声说道:“看来老子今天看走眼了,原以为是个小白兔,没想到是朵带刺的玫瑰花。”

    “不过,老子喜欢带刺儿的玫瑰花。”

    “今晚,你要么从了我,要么被我吃掉。看你怎么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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