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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八章 剑龙佣兵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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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皇传说无弹窗 火云帝国国土广阔,从帝国西北部的北卡罗莱行省到帝国边陲的圣罗兰堡走大公路的话,总计有一千一百多公里的路程,本来以风中追风的速度,就算边玩边走最多也只需要一个星期,但沧月这一路却放着大路不走,专拣密林小路,见林子就钻,见山就爬。

    大公路上行人不多,现在这个乱世,除了跑路的难民和一队队四处调动的士兵,谁会闲得没事在大路上晃荡?普通平民甚至小贵族要是遇上有心抢劫的兵痞,随口说上一句怀疑你是敌方间谍,就要对你的随身物品进行检查。配合的话还好,最多被洗劫一空,要是敢反抗,那可是会连命都丢了,杀了之后往路边一扔,没有谁会去管死的是谁又是被谁杀的。乱世之中,人人无法自保,兵痞作乱实属平常。

    沧月既然立志要打劫土匪小发一笔,自然不会在大公路上走,西北部接近亚兰古斯大山脉,多的是崇山峻岭,而山岭里又多的是趁着乱世兴风作浪的土匪流寇,叛军和侵略军一大堆烂摊子来不及时拾,哪会有闲心来管土匪流寇的事?而土匪流寇也聪明得紧,坚决不抢军用物资,加上他们的根据地多选地势险要,易守难攻之处,正规军就算想剿匪,也实在不划算。一时间,土匪流寇成了叛军和侵略军的占领区内最来钱和最有前途的职业。而沧月这个以打劫土匪流寇为兼职的贼祖宗,这一次更是大发特发。

    一千一百多公里的路段,沧月走了足有一个多月,走的是有声有色,赚的是钵满盆盈。当沧月于3820年三月中旬到达圣罗兰堡周边城镇时,已经成了拥有五万多个金币的大富翁。土匪大半是普通平民落草为寇,平时打劫靠的是人多势众,打架时全无章法,只凭蛮力,虽然个别土匪有点本事,稍懂一点武技或是魔法,但他们那种乡下把式碰上了经历过无数死战,一身实力强横无比的沧月,那就毫无施展的余地了。通常沧月每找到一处山寨,先是一言不发地挥出一枪,半月形的枪芒劈倒山寨门或是毁掉一片林子,接着又砍出几剑,剑风剁碎几块大石头,再接下来沧月就只需要做出点钞的手势,聪明的土匪们就会大把金币乖乖奉上。如果金币的数量让沧月不甚满意,沧月自然会加大威胁力度,甚至拿一两个小土匪开刀,杀鸡给猴看,不愁土匪们敢私藏一个铜板。

    偶尔遇到几个特别有血性的土匪,被沧月打劫时异常悲愤,舍生忘死地向沧月发动攻击,那样的热血土匪基本上从此直接告别这个世界。打劫的手段首在立威,只要威势足够自然可避免大规模的流血冲突,但有时候碰上不开眼的,杀一两个则是最好的立威手段了。

    沧月所过之处,土匪纷纷改行,沧月打劫他们的经历让他们产生了灵感,许多强势的土匪纷纷捡周围弱势的土匪山寨打劫,当强势土匪抢完了周围弱势土匪之后,又被更强势的土匪打劫至破产。这样一来产生了连锁反应,土匪这个在乱世中本来很有前途的职业反倒成了最危险最没保障的职业,无数破产的土匪走投无路之下被迫解散山寨,纷纷改行当了农民。沧月怎么也没有想到,他纯属损人利己的打劫土匪计划无形中为社会治安做了很大的贡献。

    春去冬来,冻土解冻,圣罗兰堡外围的小城镇里一派春天美景,到处是潺潺溪水,灿烂野花。沧月躺在风中追风背上,翘着二郎腿,哼着歌行走在乡间的小道上。风中追风如今身负的重量已经不是任何牲畜能够承受的了。总计:大活人沧月一个,换洗衣服十套,二十公斤重铁枪一杆,十公斤重铁剑一把,二十公斤重钢盾一个,四十二公斤重盔甲一副,五十多公斤重的肉食一袋,一百多公斤重的水果一袋,沧月随身携带打劫赃款金币五万两千多个,重两千五百公斤。算来算去,风中追风的负重已经达到了近三千公斤,挂成它身体两旁的包裹已经像是两座小山,把它的身体变得无比臃肿,纯计宽度的话,甚至比一头猛犸还要魁梧,沧月甚至可以躺在它的背上左右翻滚。

    不过风中追风倒是未曾抱怨分毫,沧月不时就以妖气改造它的身体,令它不仅速度更快,而且力大无穷,近三千五百公斤的东西负在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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