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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似无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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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人也都是高手,均想蓝斯诺这几年盗贼做得有滋有味,这么多高手也亏他网罗得来。要是人多了的话,怕是可以组建一支足以与红魔骑士团抗衡的强大军团了。

    蓝斯诺等人下了马背,几个打杂的下人把马牵回马房了,蓝斯诺与屋里迎出来的汉子们打了个招呼,将火云邪神等人介绍给他们,众人一听这红发男子竟是蓝斯诺的老师,当今大陆最强的剑圣火云邪神,而那蓝发男子也是大陆排名第二的怒海剑圣(之所以排名第二,是因为另两个已然死掉,大陆上只剩三个知名剑圣,最后一个剑圣孤掌难鸣,自然不敢和怒海剑圣争排名了),不由大感兴奋。他们早知头领已达剑圣境界,现在又来两个剑圣,同时看到三个剑圣的机会可不常有,一生之中有这么一次已是天大的幸运。至于头领的两个儿子和那个绝色美女的俘虏,倒没人去关注了。

    蓝斯诺要给老师和师兄接风洗尘,命人去安排酒席,接着安排了一间干净一点的房间,换了干净的床单被褥给雷云儿住下,又让盗贼团里最通医术的一人给俘虏治疗剑伤,盗贼们常年抢劫,自然经常遇险受伤,因此擅长医术的人倒也不少。只是这些汉子粗手粗脚惯了,蓝斯诺在一旁看着那最通医术的兄弟一双熊掌般的大手在雷云儿伤口上不住蹂躏,心里倒替雷云儿叫起了痛。那治伤的兄弟虽然惊诧于雷云儿的美色,治伤时极想趁机大占便宜,但蓝斯诺在一旁虎视眈眈,他也不敢下手,大头领难得带一回女人回来,还是不要触他的霉头了。

    治完了伤,看着雷云儿的脸色稍稍好了些,蓝斯诺便和那兄弟出去了,唤了一个比较细心的杂役守在门口,吩咐他好好照顾房里的病人。

    这里的杂役一般都是从镇上请来的,蓝斯诺的工钱给得高,镇民们倒也乐意来帮忙。只是蓝斯诺这一伙全是凶神恶煞般的亡命之徒,敢来帮忙的只有男性,妇女一个都没有,倒是一大缺憾了,否则换个妇女照顾雷云儿就方便多了。

    蓝斯诺来到大厅,大厅里正热闹得紧,众兄弟正坐在铺着羊毛毯的地面上,围着火云邪神和怒海剑圣吃喝得欢畅,沙漠里没什么好东西,吃的基本上都是肉类,喝的也是自酿的劣质烧酒,肉现烤现吃,酒现温现喝,众兄弟都是直爽性子,最好大块吃肉大碗喝酒,吃肉不用刀叉,喝酒不用杯子。火云邪神本来极重品位,但入乡随俗,架不住众兄弟的热情,也变得如年轻时一般豪情万丈,狂吃豪饮起来。怒海剑圣虽然身负水属性的斗气,但性情却是火热,和这帮粗豪的亡命之徒甚是投契,一来二去的马上成了好朋友。只是苦了炎月和沧月两兄弟,两个孩子还属儿童,为老不尊的火云邪神却逼着二人喝那呛死人的烧酒,一口酒灌下去,立刻将两兄弟呛得大咳起来,小脸都涨得通红。

    蓝斯诺一到大厅,大嚷着“同喝同喝”,坐到火云邪神身旁,抱起一坛酒和火云邪神、怒海剑圣以及众兄弟对碰起来。炎月和沧月见了老子这般粗豪样子,大翻白眼,心说老爸当年文质彬彬,温文尔雅,文采风流,硬是被这般流氓带坏了。两兄弟虽然天资聪慧,生下来便可说话记事,但父亲的过去倒没亲眼见识过,这些形容词都是火云邪神吹嘘缅怀起自己的徒儿时对两人说起的,当然,火云邪神教不避嫌,连蓝斯诺年轻时好色的往事也一并说了出去,让那兄弟对父亲既佩服又鄙视。他们现在想老爸被人带坏,却不曾想自己也被师公这邪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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